本网南通讯:云南盈江县的肖贵荣几年前只身来到江苏海门谋求生计,几经周折在海门开发区某塑料公司找到了一份工作。生活安定了下来,他又陆续为同乡介绍进公司工作,可是平静的生活陡然起了风波,200855,肖贵荣却坐到了海门法院刑庭的被告席上。

被告人肖贵荣,男,今年20岁,与通常的80后不同的是自幼家境的贫寒让他更懂得穷人的孩子早当家的理。进了公司工作,他凡事都抢着做,工作也很努力。肖贵荣的上进很快得到了公司领导的赏识,他被提拔为带班班长。做了班长的肖贵荣对工作更加负责任了,只是让他烦心的是班里的熊某一直不太服从自己的管理,常常会故意找点小茬。2007530日,熊某发现自己的工时记错了便找到了肖贵荣。肖贵荣核对后发现的确是自己记错了,便答应熊某更正,并向他打招呼自己是无意记错的。可是出乎肖贵容意料的是,熊某却对此不依不饶,主动向他叫板要“揍死”他,并约他晚上8点在公司门口了结恩怨。肖贵荣思前想后认为平时熊某一直不给自己面子,这次又主动挑衅再不给点颜色他看还不知会嚣张成什么样子,以后管理会更困难的。于是肖贵荣约了平时关系比较好的5位同乡带了钢管、水果刀等工具赴约。当晚8时许,双方见面,熊某方人员发现肖贵荣方人多且携带工具,自知不敌便四处逃窜。肖贵荣方遂立即追赶熊涛方至海门市南通某服饰公司附近,追上了熊某及其朋友刘某后立即用钢管和水果刀进行殴打,导致刘某轻微伤。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肖某纠集他人,持械聚众斗殴,其行为已构成聚众斗殴罪。遂依法判决被告人肖某有期徒刑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