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苏州讯:429,吴江法院执行局收到一面申请执行人家属送来的锦旗,感谢吴江法院在执行一起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中,为申请人如数执行到50余万元赔偿款,使这个深陷困境中的家庭重新燃起了生活的希望。

申请执行人小莉是一名正值花季的少女,从射阳来到吴江打工,希望能够凭着自己的努力,创出生活的新美景。然而一场突如其来的车祸,将她的美好梦想击碎,更让她在今后的人生道路上坎坷难行。

200411月的一天,小莉正在公交车站候车,此时一辆经过的大货车为避让前方情况而向路边急打方向,猝不及防的小莉被大货车撞倒。经多家医院救治,被严重撞伤的小莉虽然保住了性命,但因车祸导致重度颅脑损伤,构成I级伤残,需要依赖终身护理。小莉从一名活泼可爱的少女成为终日卧床的植物人,残酷的现实几乎将这个贫困的家庭击倒。2006年,小莉的父母作为小莉的法定代理人向吴江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肇事车辆实际车主、登记车主、肇事驾驶员及租赁肇事车辆的吴江某印染公司赔偿小莉各项损失共计80余万元。经过两级法院审理,这起涉及多名被告的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最终尘埃落定,判决书认定小莉的各项损失共计51万余元,由被告肇事车辆车主赔偿,其余被告对上述赔偿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判决生效后,肇事车辆车主及承担连带责任的被告均未在判决指定期间履行义务,申请人小莉于2007年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承办法官了解到申请人是名需要护理的植物人,急需救命钱,于是启动了绿色执行通道,立案当日发出执行令和传票,催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然而,被执行人均未自觉履行赔付义务。因涉及多名被执行人,执行起来颇费周折,执行法官经过细致的调查,查实被执行人之一吴江某印染公司的银行帐户有存款,依法扣划全部执行款,使案件顺利执结。对于处于困境的小莉来说,赔偿款全额到位,无疑为其医治保障了后续费用,为她的今后生活带来了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