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近日,徐州市云龙区法院将一起两年前审理的交通事故案件移送至徐州市贾汪区法院执行局执行。该案的受害人是一个4岁的女孩,由于这起恶性交通事故,小孩的一条腿已被炭化,需要不断的治疗。但是,被执行人却迟迟不给付两万多元的赔偿金。

徐州贾汪法院执行局的干警接案后,通过调查、摸排,了解到被执行人姚某正在一家饭店吃饭,于是执行局的干警立即赶到这家饭店,将姚某控制住,并当即对姚某进行了询问。当法官问其为什么不履行义务时,姚某狂妄的说是小孩自己撞到他车上的,他没有错,并说自己没有钱偿还,暴力抗法。干警于是依法对其身体搜查,从其身上搜出一个钱包,里面有现金4089元、5000元的现金汇款单及苏O31675车辆缴费单若干。面对这些证据,姚某仍继续狡辩,拒不承认车辆缴费单是他的。由于被执行人的暴力行为,法院已经将姚某拘留,本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