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起股票交易纠纷以诉前调解的方式得到圆满解决
作者:辛苑 发布时间:2008-05-09 浏览次数:1133
本网常州讯:积极探索定分止争新途径,努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当日,常州市武进区湖塘镇烈帝村经济合作社(以下简称合作社)和钟叶先后来到我院立案大厅,分别要求调处合作社与武进市常力机械厂、钟叶与武进市礼嘉机电拆旧厂之间的股票交易纠纷,并向立案法官出示了双方签订的股份转让协议书等证据材料。股份转让协议书中约定由两被告将其所拥有的苏常柴A股票分别转让给两原告,但两被告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届满后仍怠于履行其相应的义务。两原告遂来到我院,希望能够通过庭前调解的方式,快速解决该两起纠纷。立案庭接待法官了解了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后,在征得两起案件对方当事人同意的前提下,为当事人开辟绿色通道,当即安排工作人员召集两起纠纷的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调解。
股票交易纠纷是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日益兴起的一种较新型的证券类纠纷,在
前置化解矛盾纠纷的程序,既有利于减少案件当事人的讼累,使案件当事人得到高效的司法服务,又有利于节约审判资源,提高审判效率,提审审判工作的社会效果和法院的社会形象。作为新类型案件的两起股票交易纠纷,我院通过诉前调解的方式,花费一小时左右的时间就圆满给予化解,经济而又简便、快捷的化解矛盾纠纷的方式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充分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