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交通肇事后谎称送伤者去医院,将伤者抬上车狂奔百余里然后抛弃至路边沟里并逃逸,结果导致伤者未得到及时救治而死亡。近日,徐州市丰县人民法院依法以故意杀人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周传法、李团结有期徒刑十三年和十二年,并各剥夺政治权利三年。

19972247时许,安徽省砀山县农民李团结驾驶周传法所有的东风货车途径丰县,当行驶驶至丰县顺河镇顺河中学处时,酿成交通事故,将被害人丰县顺河镇农民巩某撞伤。见有路人观望,二人谎称要将伤者送到县城医院医治。然后,二人将伤者抬上货车,在不采取任何救治措施的情况下,由周传法开车一路狂奔100多里路,将伤者拉至安徽省砀山县林场附近偏僻的路边的沟里抛弃,致使巩某得不到救助而死亡。案发后,二人仓皇逃往外地,结果10年后仍旧落入法网。20077月和8月,周传法、李团结先后被警方抓获归案。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周传法、李团结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并将被害人抛弃在沟里,致使被害人得不到救助而死亡,其行为均已构成故意杀人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