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证件骗车抵押 获刑罚金后悔太迟
作者:高爱军 顾亚玲 发布时间:2008-05-12 浏览次数:968
本网盐城讯:近日,盐都法院审结了一起合同诈骗案件,判处被告人许某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1万元,并对被告人许某尚未退出的赃款继续追缴,发还相关被害单位及被害人。
被告人许某于
经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虚构事实,隐瞒事实真相,骗取租赁车辆后即转手非法抵押,挥霍所得脏款,合同诈骗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合同诈骗罪,考虑到被告人认罪态度较好,酌情从轻处罚,遂作出以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