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个零”为未成年人撑起一片蓝天
作者:余嫚 仇丽娟 发布时间:2012-08-13 浏览次数:1005
1988年,清河法院在全市率先成立少年案件合议庭,1994年,设立独立建制的少年综合案件审判庭,专门审理未成年人犯罪及涉及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少年庭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将未成年人维权作为工作重点,共审理民事、刑事、行政案件2000余件,无一件被上级法院发回改判,民事案件调解撤诉率达85%,刑附民调撤率达98%,无投诉和申请再审案件。
该院始终贯彻教育、感化、挽救、保护的方针,依法公正高效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及涉及未成年人保护的民事、行政案件,坚持做好未成年人罪犯的教育、改造、矫正工作,积极开展庭后回访和跟踪帮教工作,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和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方面均取得了显著成效。
近年来,清河法院少年庭在实践工作中逐渐摸索出“四个零”特色工作模式,即审判工作零距离、少年维权零障碍、社区学校零犯罪、帮教模式零死角。
审判工作零距离
针对少年案件的特点,清河法院少年庭在审判工作中始终坚持与未成年人“零距离”。
在立案环节,开辟司法绿色通道,对涉少民事案件简化审查程序、缓减免诉讼费、及时送达,今年以来,我院对涉少民事案件共减缓免诉讼费3万余元。
在审理环节,采取“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方法,刑事案件尽可能缩短案件审结周期,避免因审理时期过长造成未成年人心理压力。对于涉少民事、行政案件,我们尽可能用8小时以外及休息日、节假日找未成年当事人谈话、开庭,不影响他们学习。
在执行环节,树立人性化执行理念,做到“四不”:不到未成年人所在学校执行,不面对未成年人朋友、同学执行,不开警车执行,无关人员在场不执行。
此外我院还健全了少年审判陪审制度,从市、区妇联、关工委、学校等单位聘请了综合素质、知识层次较高的同志担任人民陪审员,共同组成合议庭审理涉少案件,充分发挥他们了解青少年心理、善于做青少年工作的作用。清河法院少年庭专门准备少年法庭,该法庭采用圆桌会议形式,将传统的审判员、书记员、原被告及代理人分坐几方的形式改为全部围绕成圆桌,法官与未成年人同桌坐,拉近了原被告双方的距离,消除了未成年人的紧张情绪。自2011年少年法庭使用以来,成功审理各类未成年人案件96件,真正实现了审判工作零距离。
目前,我院已初步形成了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的“零距离”少年案件审判工作机制。
少年维权零障碍
院党组高度重视少年审判工作,成立了以一把手院长任组长,分管院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青少年维权帮教工作领导小组,从而形成了以少年庭审判力量为龙头,其他相关庭室分工负责、互相配合,全院参与的整体维权网络,目前我院少年庭已形成少年维权“零障碍”机制。
由于成绩突出,清河法院少年庭被共青团中央、最高法院命名为全国法院系统“优秀青少年维权岗”, 被省“巾帼建功”活动领导小组授予“巾帼示范岗”,被省高院、团省委、省综治办授予“优秀青少年维权岗”,被省、市法院确定为少年案件审判工作联系点,多次被市、区关工委授予“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
少年庭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将未成年人维权作为工作重点,此外,我们开通了维权热线,并专门选任一名心理咨询师,全程参与调查、判后教育、回访帮教等环节,加强与未成年人的沟通、对未成年人的心理疏导和教育。2009年以来,心理咨询师共参与调查、回访、教育未成年人85人次,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为全方位、多角度地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我院不断扩大收案范围,除审理涉及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刑事案件外,还受理涉及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民事、行政案件,让法律的触角尽其所能地向未成年人延伸。自少年庭成立以来,我院受理了涉及未成年人民事保护案件800余件,案由多为抚养类、损害赔偿类、继承析产类、债务类、探视类等。在办理此类案件时,主办法官都能设身处地为未成年人考虑,从程序到实体尽一切可能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在依法办案的前提下,以情动人、以理服人,始终以一切为了孩子、为了孩子的一切为出发点,深入细致地做调解工作,想方设法以调解方式解决纠纷。
社区学校零犯罪
在发挥审判职能维护青少年权益的同时,我院还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与富强社区结对共创“零犯罪社区”活动,与淮安商校、第十中学、清河中学开展法制共建,通过不断创新工作机制、丰富宣传形式,进一步扩大了维护青少年权益的效果,自“零犯罪”方案实施以来,该社区、学校均无一起犯罪发生。
架起沟通桥梁,让法制走进校园。我院少年庭把消除青少年犯罪的隐患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法官们走进校园,开展各类法制教育活动,有2名同志被选为法制副校长及法制辅导员。少年庭成立以来,我院先后在19所中小学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45次,受教育师生达2万余人。我院选择典型青少年犯罪案件,组织在校学生来院旁听案件审理,让学生感受直观的法制教育,培养他们的法律意识,少年庭成立以来,共组织在校学生旁听少年案件庭审22次,旁听学生5000余人。此外,我院还积极帮助学校组织学生开展“青少年模拟法庭”,使得青少年能够亲身参与到审判中来,切实感受到法律的权威,真正让学生们体会到了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
建立联动机制,让社会参与共建。我院先后与市区关工委、妇联、团委等相关部门建立了青少年维权帮教网络,我院还适时开展“青少年维权论坛”,组织缓刑犯及其家长、社区干部等到省少年管教所,就如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进行沟通和交流,积极与教育部门、关工委、团委、社区组织等部门协调配合,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法制活动。目前,我院已实现了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的“四个转变”:由判后挽救向判前预防转变;由学校教育向法庭、社区教育转变;由法院教育向全社会整体联动转变;由临时性活动向经常性工作机制转变,全方位构建起预防青少年犯罪的新格局。
帮教活动零死角
在少年刑事审判中,我院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寓教于审、惩教结合,从庭审前、开庭审理阶段、服刑期间到刑满后,每一个阶段都坚持帮教到位,争取把握挽救失足少年最佳时机,着力挽救每一名未成年被告人,力争实现少年帮教活动“零死角”
在庭前准备阶段进行帮教,深挖犯罪根源。积极落实庭前社区调查制度,到目前为止共委托社区调查173件206人。为掌握第一手资料,我们积极主动走访学校、社区,深入了解调查;在提审、传唤被告人及送达起诉书时,对未成年被告人进行宽严相济的政策教育,鼓励他们争取立功;
在开庭审理阶段进行帮教,渗透亲情感化。庭审中,法官精心组织公诉人、辩护律师、未成年人家长从不同的角度对被告人进行教育,用诚恳的态度,温和的语气,分析犯罪原因和社会危害性,唤起其良知,促使其悔悟。绝大多数未成年犯均能当庭表示忏悔,决心从新做人,取得很好的教育效果。
在服刑期间进行帮教,彰显司法关怀。每年中秋前我院都邀请关工委老领导、团委、妇联、社区工作人员一起到省未成年人管教所为服刑人员送温暖,赠送励志类、教育类书籍、洗化用品,通过交流谈心,组织观看反映家乡巨变的录像,鼓励他们好好改造,争取早日走上社会,坚定了他们改造自我的信心、决心。对判处缓刑的少年,少年庭法官及时召集当地派出所、社区、和家长共同召开座谈会,与派出所、社区负责人、学校和家长签订帮教协议。同时要求缓刑人员每季度向帮教法官交一份汇报材料,汇报学习及思想改造情况,使法官能够及时采取相应的帮教措施。每季度组织一次集中回访,采取座谈会交流、邀请表现突出的个人和家长发言、法制讲座,参观苏皖边区政府旧址、周恩来纪念馆等爱国主义基地,观看红色电影等多种形式,进行考察帮教。
在刑满之后进行帮教,强化社会关爱。对刑满释放的少年及时跟踪,宣传法律知识,通过对一些真实事例的透彻分析,让他们从心理感受刑事犯罪造成的社会危害性,深刻揭示犯罪行为的罪恶和罪过,警示他们吸取教训,遵纪守法,让他们痛改前非,远离犯罪,归于正途,健康成长。经过多年不懈努力,我们挽救了一批又一批的失足青少年。他们中,有的被评为行业先进,有的成为学雷锋标兵,还有8名缓刑未成年人先后考上了南京财经大学、扬州大学等各大专院校,成为社会有用之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