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南通讯:欠别人钱应积极偿还,因躲赖被法院拘留方才“老实”。515,因拒不履行执行义务而被江苏省南通市港闸区人民法院决定拘留14天的南通某联运公司老板范某,在拘留所内主动要求与申请人和解并将其老婆名下轿车作担保才得以脱身。

范某系安徽来通从事货运业务公司的老板,2006年以公司名义从刘某处借款26万元,借条中载明于当年10月底还借。由于范某多次失信,致使刘某将其公司告上法院,后经法院主持达成还款调解协议。然而,范某在还了几万元后就又没有了下文。对范某失去信心的刘某于今年1月无奈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在法院执行过程中,范某不仅转移了其名下主要可供执行的财产还躲着法院拒不露面。为严惩范某的严重失信行为,法院根据知情人提供的线索找到范某并对其采取司法拘留14日的强制措施。在拘留所内,自知继续拖赖无望的范某向办案法官表示愿意配合履行义务,不仅很快与申请人刘某达成偿还剩余22万元借款的和解协议,还主动提供藏于其老婆名下的1辆帕萨特轿车供法院查封以担保还债。鉴于范某的表现法院在对其实际拘留了9天后提前解除了拘留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