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青少年撑起一片蓝天-苏州平江法院青少年维权工作纪实
作者:平宣 发布时间:2008-05-16 浏览次数:2763
近年来,平江区人民法院强化维权意识,积极采取多种措施,踏实做好青少年维权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深化“特色”意识,培育形成维权工作特色和优势
2006年以来,该院的青少年维权工作坚持并深化已有特色,继续立足于基层法院对未成年人权益的全面保护,针对“四类群体”,加强“四大工程”建设。
针对未成年罪犯,以少年审判为平台,构筑“新岸工程”。一是审前社会调查工作进一步规范。该院与司法局协调,规范了对本市未成年被告人的社会调查内容及整套表格的制作,突出了未成年被告人所在居委会和街道社区矫正工作机构的评价意见,从而对法院准确适用非监禁刑罚措施、教育挽救失足少年起到了积极作用。二是对服刑少年犯的回访考察创出新意。2007年缓刑考察共计114人次。当年10月该院在回访帮教时,由分管院长(系国家级心理咨询师)进行了专题心理辅导,播放了专题片,该院一位多年从事刑事案件陪审员同志表演了连日加班创作的弹词说唱《自强不息早日回归社会》。拥有2名国家级心理咨询师的帮教团对孩子们进行了现场心理咨询。丰富的帮教活动受到了未管所及少年犯的欢迎,取得较好效果
针对权益受害青少年,以民事审判为平台,构筑“关爱工程”。在立案环节中,该院积极开展对涉及未成年人权益案件的诉前指导和法律援助,适当放宽涉及未成年人权益案件的受理条件,畅通涉及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案件的“绿色通道”,及时处理涉及未成年人权益案件的信访及申诉。民事审判环节中,着力强化依法审判与保护青少年民事权益的统一,注重快审快结,尽量缩短审判周期,始终将调解贯穿于案件的始终,努力做到案结事了,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不安定因素,同时积极探索青少年维权新途径,在维护青少年民事权益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在执行工作环节,该院对涉及未成年人案件实行优先立案,优先执行,专人负责,领导督办;积极落实“三个穷尽”,努力提高执行效果。;坚持人性化执行方法;感化教育和组织协调并举,促进当事人自觉履行,减少当事人不断申请执行的诉累。
2007年8月中旬,该院仅用不到一周的时间就顺利调解审结了当时新闻媒体聚焦、政府部门关注、众多市民热议的王某诉李某变更抚养关系一案。最终已辍学一个半学期的兄妹由母亲王某抚养,并于
针对广大社会青少年,以司法延伸为平台,构筑“护苗工程”。该院在认真审理典型案件的同时,针对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的涉及青少年权益保护方面的问题,及时采用向相关单位提出司法建议等方法维护好未成年人的权益。
在审理原告徐某、刘某与被告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中,该院发现事故发生路段人流量比较大,周围有学校,行人穿越高速公路的现象时有发生,即向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发出了司法建议,要求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今后进一步加强对高速公路建设设施的维护和管理,做到定期检查,确保对未成年人无安全隐患。此建议受到了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2007年11月,该院审理了被告人倪某系列诈骗、盗窃案,在审理期间,经新闻媒体报道,许多未成年被害人的家长致电法院,了解案件的情况,并反映了部分未成年被害人情绪波动、学习成绩下降等情况,引起主审法官的重视。12月初,主审法官写信给其中一位被害人,对被告人因为贪图物质享受,不惜挺而走险,利用未成年人单纯、幼稚的弱项实施骗取财物、盗窃财物的作案特点进行了分析,后又结合犯罪产生的特定社会背景、条件以及犯罪给未成年人身心损伤等情况,与被害人进行了一次有益的沟通,帮助他们认真面对人生的波折,从而缓解了他们的不良情绪。
针对刑事罪犯的未成年人子女,以刑事审判为平台,构筑“温暖工程”。2007年7月在审理被告人张某盗窃一案时,主审法官在阅卷时发现被告人于今年3月因涉嫌盗窃犯罪被刑事拘留,由于家中有一个未成年儿子无人照顾。被告人曾因收购赃物、盗窃等行为分别被行政拘留和决定劳动教养,主观恶性较深,政法机关鉴于其有未成年儿子需抚养的实际问题,而无法对其依法执行相应处罚。承办法官随即将此情况记入了本院青少年维权“温暖工程”档案,并与张某所在的横山村委会取得了联系。在张某之子的学习、日常生活已获得安排照顾后,我院最终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随后刑庭庭长与主审法官带着用院“温暖工程”特别基金购买的文具用品前往横山村委会,向村里了解孩子现状并表示了慰问。
深化“创新”意识,推进维权工作各个方面的创新创优
青少年法制学校工作有声有色。2007年年初,该院拓展青少年维权平台,成立青少年法制学校,制定了法制学校全年工作计划,并按计划启动了旨在加大法制宣传力度、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预防青少年犯罪的“阳光之旅”行动,组织了送法进社区、送法进校园、缓刑集中考察、“爱心塑新生”及《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等活动。暑假期间,该院与平江区委宣传部、平江区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区司法局等单位共同组织了《“五五”普法青少年读本》读书系列活动,法制学校教员深入辖区6个街道5个社区1所学校,讲解了新实施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及《“五五”普法青少年读本》的相关知识,并协同有关部门,进行了法律知识问卷测试。暑假中还组织了“给予未成年人科学的家庭关爱”和“未成年人的自我调适及保护”两个专题的青少年法制教育展板巡展。年内“阳光之旅”进行了13项活动(包括民庭的人民调解培训),每月都有一项较为大型的活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力度大于以往任何一年。
刑事和解制度得到试行。该院组成课题小组,对基层法院构建刑事和解制度进行了研究,完成了调研报告并拟订了《关于刑事和解制度的实施意见(试行)》(以下简称《和解意见》)。该项调研受到了区政法委的重视以及区公安分局、区检察院和区司法局等各方的支持。2007年《和解意见》正式实施,该院少年庭在一起故意伤害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中实施了刑事和解制度。经法官悉心调解,被告人和被害人达成和解协议,被告人全额支付赔偿款8000余元,并诚恳道歉,被害人也对被告人予以原谅,并书面请求法院对被告人予以从轻处罚。作为将刑事和解制度引入未成年人刑事审判的第一案,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深化“实效”意识,提升维权工作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编撰法制案例和法律知识教育读本《助你成长》。该院组织力量进行了案例编写,最终编撰完成的读本全书15万字,分为案例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知识问答两个部分,选录的24个案例均是该院审理并经精心挑选的真实案例,写作方法采用故事形式,特设的“法官评说”部分,有感而发,分析入情入理,引人深思,启人心智。“知识问答”部分根据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条文设计了100道问题,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读性。今年2月19日,该院在苏州市第四中学举办法制教育基地揭牌、赠书仪式,向该校学生赠送了五百册读本,受到学生的欢迎。
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该院配合相关部门,对数名有违法违纪征兆的典型的问题少年做好法制教育和思想转变工作。少年庭庭长就创建“未成年人零犯罪社区”工作,提出了三点建议:一是确定“未成年人零犯罪社区”的评判标准及依据。二是抓好对重点人员的教育帮助。三是牢筑预防犯罪工作主要阵地。该建议得到了及时采纳,规范了创建“未成年人零犯罪社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