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近日,睢宁法院依法宣判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被告李梅在铁的事实面前不得不偿还原告韩伟2万元。

2007911,李梅的丈夫魏杰因经营啤酒批发业务向韩伟借款2万元,但10月份魏杰因病去世。当韩伟持欠条向李梅要钱时,李梅拒不承认欠条是其丈夫所写,不予偿还,韩伟遂将李梅诉至法院要求偿还借款。

法院审理后认为,根据证据规则,原告韩伟应对自己的主张承担举证责任,对笔迹进行鉴定,但借款人已经死亡,笔迹鉴材很难向法庭提供。这时原告突然想起魏杰死亡前曾在派出所办理了居民二代身份证,办理申请书上应有他的签字。法院根据申请依法调取了这份证据,并委托司法鉴定机构进行了鉴定。一个月后,鉴定报告就出来了:欠条与申请书上的字迹系同一人书写。在铁的事实面前,被告不得不低头认帐。

 

 

 

陈云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