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京口区法院妥善处理涉农纠纷
作者:杨维松 发布时间:2008-05-19 浏览次数:737
本网镇江讯:镇江京口区法院妥善处理涉农纠纷,今年一至四月受理的218起涉农纠纷中61%的案件调解、撤诉结案。
近年来,随着社会发展,京口区法院受理的涉农案件也有逐年递增的趋势。同时呈现以下具体特点:1、当事人分散在范围广大的农村,交通不便。2、因民工热外出打工而导致“下落不明”的假象较多。3、当事人大多家庭经济困难。4、当事人法律意识和诉讼能力不强。5、在当事人周围引起的社会影响较大,动辄数十人、甚至几十人参与,处理不好将可能造成一定的负面效应。
对此京口区法院对症下药,制定了相应措施,实践中起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一、加强送达,尽可能的采取多种方式和途径送达,不畏繁琐,并注重在送达中即开展法律宣传和调解工作。
二、充分发挥当地基层组织的作用,尽量联系村委会、村民小组、甚至乡村调委会等组织的作用,为送达和调解添加“合力”。
三、摆正位置,杜绝城乡观念的差异,因地制宜,入乡随俗,“在什么山上唱什么歌”,以情感动人,以法规范人,用足法律赋予的权限,尽最大可能去进行矛盾化解工作,促成调解。
四、注重在审理中,用他们的语言、他们的思维方式来解释法律,宣传法律,使抽象的法律条文变成鲜活的“身边事,眼中人”,从而有利于案件的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