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镇江讯:痴迷网络游戏,收入被父亲控制,花钱捉襟见肘,只好翻墙入室盗窃,日前扬中法院依法认定被告人问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并处罚金2000元。

年仅20岁的问某是江苏宝应县人,随父亲来扬中经营不锈钢生意,每年也有不错的收入。由于问某迷上网络游戏,花钱大手大脚,父亲便控制了他的开销。口袋一下子空了,进出网吧不自由了,问某便动起了“弄钱”的脑筋。在事先踩点寻找到目标后,200821618日,问某先后两次翻墙进入某公司的仓库,采取铁棒撬锁的手段,窃得紫铜排3根、废紫铜2公斤、电缆线三捆,合计价值人民币5170元。案发后,公安机关追回了部分赃物;问某的家人退出了问某销赃所得的2760元。然而,这次盗窃并非问某第一次触犯刑律。原来,早在两年前,问某就因抢夺十余名孩童佩戴的金器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20077月才因减刑释放。在短短半年左右时间内,问某本性不改,再次以身试法,其行为构成累犯,依法应从重处罚。为此,扬中法院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