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们终身难忘”
作者:鲍旭 发布时间:2008-05-21 浏览次数:709
2007年1月,张某等31名职工通过中介与王某签订用工合同,到王某工厂中加工毛绒玩具,合同约定每月工资底薪800元,按件提成。第二天张某等人准时来到这家工厂上班。前两个月工资发放正常,但从2007年3月开始,王某以企业效益不好为名,每月仅发放300元生活费,工人多次索要,王某以种种理由推托,最后王某以工人加工玩具不合格为由,扣发下余工资30000余元。张某等人多数是下岗职工,每月就以工资维持生活,被扣发工资后,家庭生活每况愈下。眼见着血汗钱打水漂,无奈之下,2007年11月张某等人来到新沂法院起诉王某要求支付下余工资。
法官为了让工人们能尽早拿到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