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520,张某代表31位工人将一面写有职工权益的保护神的锦旗送到新沂法院,感谢执行法官在一天之内为他们追回拖欠十个月的血汗钱,今天我们终身难忘

20071月,张某等31名职工通过中介与王某签订用工合同,到王某工厂中加工毛绒玩具,合同约定每月工资底薪800元,按件提成。第二天张某等人准时来到这家工厂上班。前两个月工资发放正常,但从20073月开始,王某以企业效益不好为名,每月仅发放300元生活费,工人多次索要,王某以种种理由推托,最后王某以工人加工玩具不合格为由,扣发下余工资30000余元。张某等人多数是下岗职工,每月就以工资维持生活,被扣发工资后,家庭生活每况愈下。眼见着血汗钱打水漂,无奈之下,200711月张某等人来到新沂法院起诉王某要求支付下余工资。

法官为了让工人们能尽早拿到工资,519,执行法官并分两路,一路跑遍了新沂所有的银行,通过耐心仔细的查询,冻结了王某账户上的存款20000元,另一路来到王某的工厂,查封了王某的桑塔纳轿车一辆,王某见无法躲赖,在下午五点交清了下余的拖欠工资,工人们终于拿到了迟来的血汗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