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卅年 辉煌无限
作者:程振立 发布时间:2008-05-21 浏览次数:792
在世界法治的夜空,中华民族的法治文明犹如一颗璀璨的明星,与西方法治遥相辉映。
华夏大地,炎黄子孙,承载着中华民族5千年的法治文明史。在浩浩汤汤的法治长河中,中华民族以其强大的凝聚力与融合力,形成了独具特色的法治文明:从夏有乱政到周公之礼,原创法律形态初现端倪;从秦王朝的徒法天下到南北朝的诸家融合,变幻蒸腾;从《永徽律》到《唐律疏议》的巨作迭出,严谨圆熟,自信从容;从两宋的礼法相违到明清的法备松弛,中国封建法治文明盛极而衰,山穷水尽。死亡之后便是再生,新中国以来,在封建法治文明的废墟中,在资本主义法治的败落中,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指引下,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文明在这片古老的土地上扎根发芽,呈现出无法阻却的生命力与无限想象的发展空间。
公元1978年,在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进程中,注定是不平凡的一年。这一年,十一届三中全会胜利召开,混乱的文革局面被彻底扭转,两个“凡是”的人治迷信被彻底打破,宪法精神得以重新确立,法律体系得以在母法下重新构建,中国法治建设从此掀开了新的一页。
转眼三十年!
三十年,对于历史,不过是白驹过隙,弹指一挥间。而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却是一部高速发展的现代史诗。三十年的发展画卷,伸手历历可触。法治建设者们以科学严谨的学术理念,以开山断水的豪迈勇气,以海纳百家的胸襟智慧,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进程中,在中华民族强国之梦的进程中,为国为民,鞠躬尽瘁,毕尽一生,书写了中国法治三十年的壮美,张扬了中国法治的蓬勃生命。
三十年,“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成为宪法中最光辉的词句。巨笔如椽,中国共产党人以超越前人的智慧,给千年轮回的人治画上了句号,描绘出依法治国的磅礴美景。当下中国,法治,已经成为一种智慧的理念,浸入国人的经脉与头脑,成为这个国家与民族思考的习惯与框矩;法治,正在用特有的方式,提升13亿中国人生活的品质,正义,自由,阳光,还有坚定的信念。
三十年,“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写入宪法。短短九个字,人权一大步。曾几何时,我们将人权视为资产阶级专利,讳莫如深,闭口不谈,而如今,人权入宪,昭告天下。
三十年,中国立法日趋科学民主,无愧治世良法之称谓。《劳动合同法》四次审议,《物权法》八次审议,法律起草,全文公布,广开言路,倾听民生。今日中国,民生已是立法的主题词,和谐成为立法的主旋律,人民的利益是立法的最高准则。
三十年,中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基本形成。在母法之下,千部法规,万部条例,林林总总,构建了中国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框架。社会各个层次,无不涵盖,事事有法可依,无不遵循。
三十年,实践证明,没有中国共产党,就没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就没有源于人民、服务人民的社会主义法治。在那真理、谬误、迷信、交织混乱、难辨真伪的年代,正是中国共产党人以其大智慧、大眼界,大气魄,选择了社会主义法治,成就了今日的辉煌。
三十年,是冲破迷雾,拨乱反正的三十年;是激情燃烧,艰苦创业的三十年,是建章立制,开创新时代的三十年;是硕果累累,辉煌无限的三十年。
博大胸襟,兼容并取,五千年风雨,积淀了中国法治的厚重;公平正义,和谐法治,改革卅年,奏出中国法治新时代的乐章。
在这开明开放的新时代,有着中国共产党人科学的决策,有着千千万万法律人的执着奉献,我们有理由相信,中国法治,必将迎来更加辉煌的荣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