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扬州讯:519下午,扬州雅韵琴筝有限公司给扬州市邗江区法院执行局送来保驾护航树形象,公正司法讲实效的锦旗,并对案件承办人全省十佳法官、全国三八红旗手,现为该院执行局局长助理徐莉同志的工作给予高度肯定。

扬州雅韵琴筝有限公司与曾寿龙买卖合同货款纠纷一案,该院于2008213判决曾寿龙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给付扬州雅韵琴筝有限公司货款69258.70元,并赔偿利息损失。判决生效后曾寿龙未能主动履行义务,扬州雅韵琴筝有限公司于425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

徐莉同志接收案件后,当日送达执行通知书和传票。她沉下心来,在依法、规范、文明执行的前提下,不辞劳苦,放弃中午休息时间忘我工作,对被执行人采取强制与教育工作相结合,仅仅在不到十个工作日内便将七万余元的货款执行到位,当执行款交到申请执行人手上时,申请执行人连声表示感谢,说到,真没想到你们这么快,就将款执行到位。今年春节后不久,徐莉同志刚从刑事审判工作岗位调到执行工作岗位工作,但她又以特有的平实在执行岗位上诠释着一名人民法官对事业的永恒忠诚,继续以往长期从事刑事审判工作中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并时刻警醒自己,“天平在肩,重任如山,执行再苦再难,也不能停止努力”。 

这真是执行树形象,茉莉分外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