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南通讯:被告人陈裕平因连襟家建房与其堂兄交涉时竟挥锹伤人,近日,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被告人陈裕平的连襟陆建东家建房,由被告人陈裕平的堂兄陈亚平承包施工。2008320730分左右,被告人陈裕平因陈亚平没有到陆家施工,并打听到陈亚平到本镇斜桥村十三组樊祥平家去施工,即到樊祥平家找陈亚平,在两人交涉中,当陈亚平称人手不够不去陆建东家施工时,被告人陈裕平即用煤锹拍打了陈亚平的左腰部一记,致使陈亚平脾脏破裂,行切除手术。经法医鉴定,陈亚平所受损伤已构成重伤。案发后,被告人陈裕平主动到派出所投案,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并对陈亚平进行了赔偿。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陈裕平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健康,致人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被告人陈裕平犯罪以后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属自首,且对被害人进行了赔偿,有悔罪表现,故对其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