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与传销穷困潦倒 可悲 抢劫触法内心不安 自首
作者:史友兴 高莉莉 发布时间:2008-05-27 浏览次数:942
现年28岁的王某,是江苏省邳州市人。2000年3月,刚大学毕业的王某受朋友蛊惑,和同乡王某甲被骗到海南参加传销,很快就花光了从家里带出的钱。身无分文的两人几辗转,流落至该市而陷入困境。因无钱回家,无脸回去见父母,即和在镇遇见的同乡曹某商议抢劫些财物回家。三人一拍即合,于
案发后,王某甲和曹某受到了法律的制裁,而被告人王某逃回家乡藏匿起来。躲过风声后,被告人王某还在当时一家企业谋得一份正当职业。可是,八年来,被告人王某在家乡安分守纪的生活,但内心始终忐忑不安。2008年4月,当听说公安机关在调查此事,即到当地派出所投案自首,并退赔了赃款。
法院根据王某的犯罪情节和认罪悔罪的表现,依法从轻处罚,作出了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