革命老人晚年遇子不孝 法院调解力促其子悔悟
作者:王锦辉 发布时间:2008-05-27 浏览次数:690
本网南通讯:近日,一位曾参加过淮海战役的老人在南通开发区法院第四审判庭流下激动的眼泪,称儿子终于又回来了。这是南通开发区法院审结的一起革命老人的赡养案件。
南通开发区小海镇骆化村的范某系参加过淮海战役的老战士,生有三子一女,现已年80岁,与其妻张某独立生活。1999年其三子和二老签订了赡养协议,约定每个儿子每月负担生活费40元,医药费均分担三分之一。2001年大儿子过世后,二儿子范兵对二老不再按协议内容赡养二老,并对二老不闻不问。村委会几年内无数次出面进行协调,范兵称其父是革命老人每月都有五百左右的政府津贴,根本不需要赡养,还有其大嫂在大哥过世后也不承担赡养义务,且二老对其不好,所以其有理由不承担赡养义务。2008年4月二老无奈含泪向南通开发区法院起诉,要讨个公道。南通开发区法院承办法官在开庭时将被告所在村的村委会主任通知到庭进行诉调对接。承办法官首先严厉地批评被告范兵,对其不承担赡养义务的理由进行驳斥,并告知尊老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人都有年老时候,谁不图子女孝顺,关心老人,再加上原告系曾参加过共和国解放战争的革命老人,更应受人尊敬爱戴,被告这种行为不仅有违法律规定,更有违伦理道德,看着二老眼泪被告也应感到惭愧。承办法官还动员村委会主任和前来旁听庭的部分被告亲戚长辈共同来劝解被告要善待和关心二老,经过几个小时共同努力被告范兵终于低下几年不肯低下的头,承认了错误并愿意继续履行原来的协议,在此基础还愿适当加一些生活费,并答应每月定期前往看望原告,革命老人几年的心痛终于得到解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