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无锡讯:日前,宜兴法院审理的一起十年前的执行“难案”,经过执行员坚持不懈的努力,终于圆满地画上了句号。

陈某与周某是同村好友。十年前,周某在某村开办了一家村办企业,陈某为其看厂门兼做杂工。当时周某因厂里资金周转紧张而拖欠陈某部分工资,为此,周某向陈某出具了 “欠陈某94-965003元”欠条一张。尔后,陈某凭欠条多次向周某催要,并发生纠纷,但都没有结果。19985月份,陈某凭此欠条向宜兴法院起诉要求周某归还其借款人民币5003元及利息。法院判决支持陈某的诉讼请求。从此,双方矛盾越来越大,积怨越来越深。

1998522,陈某向宜兴法院提出执行申请,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此时,被执行人周某因企业严重亏损,长期在外躲债,家中仅有一间旧房,除此之外没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人员穷尽可采取的执行强制措施,先后三次依法司法拘留周某,均不见成效,案件始终不能了结。为此陈某不断上访。该案成为一件使人头痛的“难案”。

2007年下半年,宜兴法院展开清理积案活动,院领导要求用最大的努力执结该案。新的执行员接手该案后,认真查看案件卷宗资料,细致分析案件的突破口,及时调整执行思路,一方面发挥法院执行“110作用,于 20085月的一天早上六时左右,将正在田间喷农药的周某传唤到法院接受处理;另一方面充分发挥基层协助执行网络及基层调解组织的作用,请周某及陈某所在的村委会主任到场,协助做好双方当事人的工作,缓解双方矛盾。经过一整天努力调解,双方终于达成和解,陈某同意放弃部分权利,周某立即从亲戚处借款履行义务。至此,一起十年难结的案件,在宜兴法院执行人员的不懈努力下,终于案结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