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们是国家的希望,是民族的希望。看到了你们,就看到了震区的希望,看到了国家的希望。” 正如温家宝总理在四川汶川看望灾区孩子们时所讲的,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保护和维护青少年的权益是社会各界,尤其是法院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近年来,吴江法院在各项审判工作中,充分运用司法手段保护青少年的人身权和财产权,依法制裁侵害青少年合法权益的行为,同时又对失足青少年进行耐心的教育、感化、挽救,在真诚和真心中浮现出一个个动人的故事。

父子情软化心理防线

20061221,周某与丈夫李某协议离婚,协议约定儿子由母亲抚养,父亲每月支付300元抚养费直至儿子工作,同时约定一套三层楼的住房以东西为界双方各一半,父亲的一半暂给儿子居住。离婚后,李某多次想去探望儿子,但都被周某以各种理由拒绝。此时,周某还将住房一楼的四间空房以每月每间100元的租金全部租了出去。周某的所作所为令李某十分气愤,李某认为租金的一半应归自己所有,或者用于抵消一部分的抚养费,想到自己的探视权也在无形中被剥夺,故李某在支付了两个月的抚养费后就停止履行其义务。一年多后,周某找到李某协商抚养费,李某表示愿意支付,并且准备了3000元的支票,但双方的言语冲突令协商无果而终。一个月后,周某以催讨抚养费为由将李某告上了法庭。

调解中,李某一直表示愿意支付抚养费,却提出要把每月应归其所有的200元租金和应付的300元抚养费都存放在一个专门的帐户上,存折由周某保管,密码由李某设置,一年支取一次。要求看似很合理,但承办法官立刻意识到此法的不可行性。法官耐心地给李某讲解其中涉及的两个法律关系,告知其对租金的处理应另行起诉。此时,周某也认为只支取一次对孩子的平时生活缺乏保障,因此否决了李某的提议。调解陷入僵局。

不过,这难不倒观察细致的法官们,交谈中,承办法官发现李某不时流露出对儿子的思念之情。于是,法官想到了亲情感化这一招。精心的安排下,李某与儿子进行了一次深刻交心的谈话,儿子的真情打动了父亲。终于,李某同意立刻支付2007年拖欠的3000元抚养费,同时承诺以后每年的1221日前都会给付当年的抚养费3600元。

同协调感化失足少年

小冰是一个初中未毕业就踏入社会的孩子。

13岁时,父亲遭遇车祸。15岁时,父母因相互猜疑办理了离婚。家庭的变异令小冰的心里蒙上了一层阴影,逐渐产生厌学的思想,初二未读完小冰便自动辍学。辍学后,小冰先后到两家服装店当过营业员,但都因嫌工资太低,只工作一个多月就辞职了。后经其姑姑介绍到一家喷织厂打工,谁料因工厂生产不正常,小冰再次失去了工作。从此,小冰整天游手好闲,时常出入网吧,当家人满足不了她的欲望时便想到了。她以借用手机发短信、打电话为由实施诈骗。第一次作案轻松得手,尝到甜头的小冰一发不可收拾,在短短两个月不到的时间内连续作案9次。

考虑到小冰正处于叛逆期,案件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积极联系社会调查员,深入到小冰的学校、家庭、社区等地,通过走访其家长、老师、邻居等方式,调查小冰的成长经历、社会交往、平时表现、失足原因及心理演变过程,并形成书面的调查报告。庭审中,社会调查员宣读了这份详尽的报告,报告令小冰深深地感受到来自社会组织的感化教育,激发了小冰认罪悔罪、改过自新的勇气和决心,同时也使得小冰的父母深受感触,当庭表示要加强对孩子的帮助和教育。最终,法院在结合案情和报告的基础上,对小冰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宣告缓刑。案件宣判后,承办法官还多次与小冰及其父母沟通,在了解到小冰已找到工作并生活时很好时才放下了心。

多手段应付狡猾被执行人

这是一起抚育费纠纷案,法院宣判后,被执行人白某以各种理由拒绝履行义务。案件进入执行阶段,白某经多次传票通知均不到庭,执行人员多次上门也没有找到白某,执行面临较大困难。但想到正等待抚养费来生活、学习的孩子,执行人员重新调整执行思路,采取夜间执行的方法。

深夜时分,执行人员耐心地守侯在白某的家门口,黄天不负有心人,执行人员终于等到了白某的出现。可是狡猾的白某以自己已再婚,且又生育了小孩为由拒不履行。此时平心静气的劝解根本无法令白某动容。于是,执行人员将白某带回了法院,一路上,白某大吵大闹,法院当即决定对被执行人采取司法拘留十五日的强制措施。第二天,白某的再婚丈夫林某来到法院大声吵嚷,情绪非常激动。林某的一翻吵闹使得执行人员再次想到了变通执行手段,考虑到林某虽然不是被执行人,但本案的履行离不开他的协助,执行人员决定在林某身上下功夫。

执行人员遂对林某认真细致地做工作,并对其讲明如仍拒不履行,法院将追究白某的刑事责任,在法律的震慑下,林某只好代白某将执行款交到法院。至此,一件原本困难的保护青少年权益的案子在执行人员灵活多变的执行方式中顺利结案。(文中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