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天里的一把火-记东台法院民一庭法官唐彬彬
作者:东台市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08-06-04 浏览次数:2800
她,精力充沛,做事迅速,走起路来风风火火,同事们都笑说她象冬天里的一把火。这把火烧热了当事人的心,融化了他们之间的坚冰,驱开了他们心头的阴霾,从而化干戈为玉帛。
一把旺火
东台市某镇的12名农村赤脚医生因为工资待遇问题,先到仲裁委申请仲裁,被仲裁委裁决驳回,后又起诉到法院。在此期间,当事人不断地到市政府、卫生局上访,未得到满意答复,又上访到省政府、卫生厅。她接手案件后,未先行开庭,而是到政府、卫生部门了解情况。赤脚医生是时代的产物,由当时农村医疗条件应运产生的,工作性质、工资待遇一直未有确定的归口管理部门。对于他们的工资待遇由哪个部门解决,怎么解决没有明确的规定。结合他们的实际情况,她多次联系市政府及其卫生局、总工会、劳动局等行政机关进行协调,功夫不负有心人,最终12名赤脚医生与卫生局达成调解协议,由卫生局根据各人的情况一次性地给予了补偿。拿到调解书的12名赤脚医生握着她的手久久不愿松开。
一把文火
原告张桂兰一直在包工头王某手下做小工。05年5月的一天,在宋某家建房时,不幸从高空坠下,摔成九级伤残,造成各项损失36000元。张桂兰拖着残疾的身体,奔走在王某和刘某之间,可他们相互推诿,不肯承担责任。经过别人指点,张桂兰拿起了法律的武器,将刘某和王某告上了法庭。庭审中,王某不仅不愿承担赔偿责任,甚至不肯承认张桂兰是他的用工。由于在场的证人均是多年跟随王某做工的工人,他们害怕会丢掉饭碗,没人愿意出庭作证。原告陷入了举证不能的困难,急得直掉泪。为帮助弱者,她和合议庭其他人员一起,利用晚上工人下工的时间,到他们家取证。连续去了几趟,每次都是晚上去、深夜回,终于固定了证据。最后充分运用新的证据规则对王某、宋某作出了各承担70%和30%责任的判决,张桂兰感动得流
下了热泪,两被告自知理亏,未提起上诉,一审判决生效。为此盐城市电视台以“新时期的秋菊打官司”为题,对此案进行了专题报道。
这把火也点燃了组织对她的信任:2007年东台市十佳政法干警、2005-2007年连续三年优秀公务员、2005年盐城法院“个人三等功”,并先后多次被表彰为本院“办案能手”、“调解能手”、“综合工作先进个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