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法庭案多事杂,工作人员较少,作为瓦窑人民法庭庭长王茂峰勇挑重担,他常说:“从小事做起善待每一位当事人,就没有解不开的结。”2007年以来,经他调解邻里纠纷300余起,无一矛盾激化,无一上诉、缠诉现象。王茂峰的敬业精神深受广大群众的赞扬,2005被徐州中院评为“2005年徐州优秀人民法庭庭长”,20071月,被徐州中院推荐省高院表彰为“优秀法官”等光荣称号。

工作中,爱动脑筋的王茂峰以真心和宽容,耐心细致地做好调解工作,用真情感动人,用法律教育人,与当地群众架起一座连心桥,构筑了维护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他在长期实践中摸索出了一条行之有效的调解新路子?“四法调解法”即以情动人法、巧借外力法、换位思考法、亲情疏导法。2007年以来,他认真调解每一起矛盾纠纷,调解成功率达90%以上,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上为党委、政府分忧,下为百姓解难,将大量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维护辖区稳定。瓦窑镇一村村民王某家因赡养问题而发生纠纷,王茂峰得知后,主动上门深入了解情况,对王某的四名子女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又发动村组、邻居、亲友前来劝说,最终四个子女都争着赡养老人。

村情、民情相当复杂,矛盾纠纷不断,然而王茂峰认为大的矛盾都是小的发展起来的。在做好调解工作的同时,王茂峰不断加强自身理论和有关新出台的法律法规的学习,进一步提高自身的调解水平。调解中,他把法律知识与道德伦理结合起来,动员社会各方力量进行调解,抓住主要矛盾解决实际问题。家住瓦窑镇上的一对夫妻因生活锁事起诉到庭,庭审中双方情绪激动,相互对立,互不相让,王茂峰采取了冷处理方式,给原被告双方当事人一个冷静的思考空间,并从情、理、法等加以引导,使其深刻反省,同时,又请来了镇司法所、派出所人员做好双方当事人思想工作,通过开导,最终捐弃前嫌,握手言和,矛盾得以圆满结束。

王茂峰在调解岗位上履职尽责,情系人民调解工作,把人民调解工作作为事业追求,在平凡工作中为农村的稳定和谐作出了积极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