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泰州讯:在执行法官的不懈努力下,10多位农民工兄弟终于拿到了拖欠四年之久的工资。65,为了感谢执行法官,他们将一面写有“秉公执法,心系民工”的锦旗送到了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李某是一名木工,平时带领同乡的十几位农民工在各个工地上打工谋生。2004年,汪某在承建某宾馆装潢工程期间,将木工工程部分交由李某等人施工完成,其间汪某欠下了包括李某在内的10多位农民工的工资35521元。李某等人多次催要未果,遂向法院提起诉讼。2005329,法院作出判决,判令被告汪某归还原告李某人民币35521元。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戴古贤立即前往汪某的住所地,但汪某早已不知去向,询问邻居也不知道汪某的下落。而汪某的家中除了一处空荡荡的房屋,没有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看着农民工兄弟脸上失望的表情,了解到这些农民工的家庭状况,戴法官急在心上。为了早日给将这笔工资执行到位,戴法官奔波于汪某平时承揽工程的工地上,并三次赶赴盐城、南通等地查找,但都没有找到汪某的行踪。

20075月,当戴法官再次到汪某所在的村委会调查时,终于发现了一个重要的线索。汪某所在的村将要进行大规模的拆迁工作,而汪某的房屋正处于拆迁范围内。了解到这个情况后,戴法官当机立断,对汪某房屋今后的拆迁补偿款进行了冻结,并给某拆迁公司下达了协助执行通知书。戴法官告诉李某等人,虽然没有当场执行到工资款,但是只要汪某的房屋拆迁补偿款一到位,就可以立即采取执行强制措施。

转眼过去三年的时间,汪某的房屋迟迟没有拆迁。在此期间,李某等人辗转于各个工地打工,对这笔工资他们已经不抱太多的希望。

然而,对于戴法官而言,这件执行案件始终成为心头的一块大石头。他多次打电话到拆迁公司询问拆迁情况,得到的总是还没有拆到汪某房屋的答复。63,戴法官因为一起其他的案件到汪某所在的村执行,发现汪某的房屋已经被拆迁,而拆迁公司已经将一部分拆迁补偿款交付给了汪某。见此情形,戴法官果断地采取执行强制措施,在对拆迁公司不履行协助执行业务的行为进行训诫的同时,扣划了其帐户上相应的款项。一起拖欠农民工工资四年之久的执行案件终于圆满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