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南京讯:近日,南京江宁法院汤山法庭以全院开展“集中执行宣传月”活动为契机,通过宣传法律、说服教育疏导、帮助被执行人解决实际困难等方式,执结了一批疑难、复杂案件,执行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果。其中,两起矛盾较大的房屋强制搬迁执行案件得以圆满解决,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

20079月汤山法庭分别受理了南京市江宁区某建筑工程公司与叶某、毛某两件租赁合同纠纷案件,经法庭调解,两案的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以下协议:双方签订的租赁协议终止,毛某、叶某搬出承租房屋,并将租赁房屋交还给江宁区某建筑工程公司。在调解书生效后,叶某、毛某并未按照调解书履行义务。今年424日江宁区某建筑工程公司向汤山庭申请强制执行。法庭在了解有关情况后立即组织人员开展执行工作,当天找到叶某、毛某二人调查了解情况,耐心细致的听取二人的执行意见。二人均述称自己现在无其他工作,仅靠现在的租赁房做小生意维持全家生活,如果强行搬迁将衣食无着。听取两被执行人的陈述后,法庭一方面督促被执行人限期搬迁,向他们讲清拒不执行的严重法律后果,并在执行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届满后,及时张贴了搬迁公告,加大执行工作的声势;另一方面也考虑到被执行人的实际困难,体现司法的和谐和人性化,法庭法官又抽出宝贵时间陪两人在街上找门面房,最终帮叶某找到了合适的门面房,同时帮毛某选中了一处能过渡堆放店里建材的地方。在法庭的耐心教育和帮助下,毛某、叶某终于近日搬出了承租房屋,并把钥匙交到了法庭的手上,至此,两起难度较大的执行案件圆满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