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扬州讯:俗话说毒品猛于虎,是碰不得的,为了寻求刺激,几次三番被强制戒毒都未摆脱毒瘾,几年内将父母几十万的死亡赔偿金吸食一空不算,还邀请他人一同吸食,受到了刑法制裁。近日,江苏省高邮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让人痛心疾首的容留他人吸食毒品案,朱某某被判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五千元。

被告人朱某某,杭州人。其父母在十几年前的一场交通事故中丧生,遗留了几十万的死亡赔偿金给他。与年迈的爷爷奶奶一起生活,由于缺乏管教,朱某某从最初的逃课打架发展到吸食毒品,曾因吸食毒品海洛因,于19993月被杭州市公安局强制戒毒4个月,于200031被杭州市公安局强制戒毒6个月,于2000317被杭州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决定劳动教养二年。此时朱某某已将父母的死亡赔偿金挥霍大半。为了限制朱某某的开支,其大伯将余下的十几万元管理了起来。戒毒后的朱某某来到江苏高邮,开始还能安心找一份工作,后来遇到了吸毒人员张某,朱某某又重新走上了吸毒之路,并以做生意为名从其大伯处拿了近十万元以吸食毒品。20077月至12月间,朱某某为了寻求刺激,吸食毒品邀其男女朋友一起吸食,殊不知其行为已触犯了刑法。

高邮法院审理后认为,吸毒本身并不构成犯罪,但被告人朱某某在其借用或其住宿的宾馆房间内,容留魏某等5人吸食毒品3次,其容留他人吸食毒品的行为已构成容留他人吸食毒品罪,依法应予惩处。法院据此作出了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