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丰县法院审结首例假“人血白蛋白”案,假药贩子宋晓鹏、孙育飞销售伪劣产品罪均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分别并处罚金10元和14元。

20062月至20071月间,宋晓鹏在明知其销售的假冒四川远大蜀阳药业公司、清华紫光古汉生物制药公司等厂家的“人血白蛋白”系假药的情况下,仍向孙育飞、冯正运(另案处理)等人销售1929支,金额达19万余元。孙育飞购买后冒充安徽华源医药公司业务员,携带该公司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等虚假手续,通过他人先后将1429支“人血白蛋白”销售至丰县、徐州等医药公司,涉案金额26万余元。而这些所谓的“人血白蛋白”经上海生物制品研究所鉴定,蛋白质的含量竟然为零(人血白蛋白是一种利用经过乙肝免疫的健康人血浆为原料加工制成的血液制品,用于低蛋白血症的防治等。按国家标准,合格的人血白蛋白中的白蛋白纯度不应低于96%,是地地道道的假冒药品。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宋晓鹏、孙育飞以假人血白蛋白冒充真人血白蛋白予以销售,其行为均已构成销售伪劣产品罪,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