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新北法院执行威慑显神威 不当得利终返还
作者:何建明 发布时间:2008-06-17 浏览次数:1020
本网常州讯:近日,常州新北区法院发挥执行威慑机制作用,成功执结一起不当得利案件,为金融机构挽回了重大经济损失。
2008年2月的一天,被执行人高某持其母亲贾某的存单到新北区某信用社提取存款2500元,因信用社工作人员的失误,信用社实际支付了25000元。信用社发现该情况后,经与被执行人高某交涉无果,遂向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经审理认为,被执行人高某、贾某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得利,造成信用社损失,应将取得的不当得利款22500元共同返还信用社。因被执行人未自觉履行义务,信用社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找到被执行人,从情与法的角度对被执行人进行教育,敦促其自动履行,但被执行人坚称没有多拿信用社一分钱,拒不履行法院判决。在思想教育无果的情况下,新北区人民法院依法对其实施司法拘留15天。由于执行法官对被执行人的银行个人存款查询无果,被执行人名下又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案件执行陷入僵局。为进一步对被执行人进行惩戒,新北区人民法院决定启动执行威慑机制即通过媒体公布被执行人不履行义务信息。常州电视台对本案的起源、法院判决所依据的事实证据、法律规定等进行了全面披露,被执行人取款当日的银行监控录像清晰显示了被执行人取得不当得利款的全过程。媒体播出后,被执行人拒不履行义务的行为受到市民广泛指责,被执行人亲属主动来到法院,在承认被执行人行为不当的同时,表示愿意做被执行人工作,同时表示愿意将执行款代被执行人先行交纳,并请求法院对被执行人从宽处理。法院在被执行人具结悔过后,提前对被执行人解除拘留,一起不当得利执行案终告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