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镇江讯:61011日,镇江京口法院经过连续两晚的工作,促使两被拆迁户与房屋拆迁事务所达成和解协议。两被拆迁户表示愿意接受拆迁安置补偿、迁让出居住房屋,三年拆迁难案得以圆满解决,化解了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维护了社会的稳定。

三年前,镇江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经批准,委托某房屋拆迁事务所对某村部分土地进行征收。在征地拆迁过程中,虽经多次协调,仍有两被拆迁户拒不接受拆迁,其中一被拆迁户与拆迁人签定了拆迁补偿协议后反悔,拆迁人无奈诉之法院,经京口法院判决生效;另一被拆迁户被市国土局裁决迁出房屋、交出土地,经京口法院行政庭依法审查裁定,责令交出土地。因两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判决书、裁决书确定的义务,拆迁事务所向京口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立案后,京口法院领导、地方政府高度重视,该院执行局就此案多次讨论,制定详细执行方案,并及时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及告知书,依法张贴了拆迁公告,限期迁让。为维护社会稳定、防止矛盾激化,执行人员放弃休息,多次上门做被拆迁户疏导工作。在协调有了初步效果后,执行人员趁热打铁,连续用两晚上的时间,召集双方当事人进一步做疏导沟通,对被拆迁户补偿项目逐一审查核定,体现公平、公开、公正原则,既保护了被拆迁户的合法权益,也释明漫天要价、拒不迁让的法律后果,寓情、寓理、寓法做被拆迁户工作。61011日连续两个晚上,执行法官一直工作至凌晨2时,经过多轮交谈,通过执行人员艰苦努力和地方政府的密切配合,终于做通了两被拆迁户的思想工作,两被拆迁户表示愿意搬出居住房屋。历时三年多的拆迁纠纷,在京口法院执行法官努力下,终于画上了圆满的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