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冲动是魔鬼”现实版?一个零头引发的赔偿案
作者:蒋晓 路骊珠 发布时间:2008-06-20 浏览次数:1240
本网苏州讯:近日,曹强刚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了7天,又赔偿了别人医药费、误工费、玻璃门修理费、营业损失等共计2500元,真是“失了自由又赔钱”。
今年3月份,曹强邀朋友在市区一家小饭店吃饭,一共消费了130元,结帐时曹强自认为是该店的老主顾,就借着几分醉意与老板讨价还价,非要老板把零头30元让掉,老板觉得是小本经营,而且曹强消费不多,不愿意让掉零头,曹强听后很不乐意,称老板不够意思,让他在朋友面前没面子,遂与老板发生了争执。这时,旁边站出来几名陌生男子,将曹强打了一顿,随后逃之夭夭。曹强认为打他的人是老板指使的,一气之下将饭店的两扇玻璃门砸了个稀烂,并顺手打伤了出来劝阻的老板娘。
曹强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相关规定,被公安部门处以拘留7天的行政处罚,拘留期满后,又被饭店夫妇起诉赔偿医药费、误工费、玻璃门修理费、营业损失等共计3900余元。曹强感到很冤枉,讨价不成反被无故殴打,发泄怒气又被行政拘留,现在还要赔偿饭店老板夫妇的损失,实在咽不下这口气。法官耐心做疏导工作,指出曹强是被陌生人打伤的,当时非但没有立刻报警,反而迁怒于饭店老板夫妇,这是没有道理的,砸了别人的东西,还打伤人,依法应当赔偿损失。最终经过调解,曹强一次性赔偿受害人各项损失2500元。
小不忍则乱大谋,曹强的这段历练可真算是“冲动是魔鬼”的现实版本,如果曹强能够避免过激行为,采取正当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就不会发生这次“无妄之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