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院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法院工作,进一步解放思想,积极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全面提升服务大局的能力和水平,着力打造“稳定工程”、“效率工程”、“民心工程”、“素质工程”、“满意工程”,全面创建和谐型法院、创新型法院、爱民型法院、廉洁型法院、服务型法院,为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新的贡献。下面,就如何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针,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切实增强服务大局的自觉性、创新性、效果性,谈三点体会。

一、认真学习十七大精神,切实增强服务大局的自觉性

服务大局是由人民法院的性质决定的,也是社会主义法治和人民法院工作长期以来实践经验的总结和现实的客观需要。当前,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切实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在进一步解放思想上下功夫,切实增强服务大局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夯实服务大局思想基础。党的十七大将“继续解放思想”作为大会主题的重要内容,作为“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先导。首先,领导干部要进一步思想解放,始终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和法律至上,不断强化大局意识,牢固树立大局观,脑中想着大局、心中装着大局,带头学习和深刻领会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牢牢把握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与和谐社会建设的主要内容和基本要求,随时了解掌握新形势新任务对法院工作的新要求。同时,要教育全体干警进一步解放思想,通过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坚决克服精神状态上不够振奋、职能发挥上不够主动、运行机制上不够开拓、工作措施上不够创新等问题,保证在任何时候都自觉服从服务于党和国家大局,保障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使全体干警懂得,人民法院工作做得好不好,最终要看维护改革发展稳定、保障和服务大局的成效。脱离服务大局,人民法院工作就会偏离方向、迷失目标,工作成效与自身发展就会受到影响。

围绕服务大局谋划部署。目前,我国既是“黄金发展期”和重要战略机遇期,又是人民内部矛盾凸显、刑事犯罪高发、对敌斗争复杂的时期。在国外反华势力的支持、怂恿下,藏独分子不但在西藏拉萨策动暴乱,而且在国外利用传递奥运圣火之际制造事端。同时,又面临着南方大面积冰雪灾害和四川汶川大地震等自然灾害的严峻考验。如何应对形势要求,解决现实中存在的问题,最关键、最迫切的是必须进一步正确认识和把握大局,牢固树立服务大局的理念,自觉地把法院工作融入大局中来考虑、谋划和部署,把法院工作作为保障党和国家大局的必要环节努力做好。只有这样,才能进一步端正人民法院工作的方向,使工作目标更加清晰、内涵更加明确、眼光更加深远;只有这样,才能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的战略思维能力,围绕大局、顾全大局、配合大局,在大局下行动;只有这样,才能进一步明晰法院工作思路,创新工作举措,确保在服务大局中有更大作为。

二、全面履行审判职责,切实增强服务大局的创新性

服务大局不仅是一个法治理念问题,更是一个司法实践问题。从当前来说,服务大局就是如何将党的十七大精神贯彻落实到法院工作中的现实问题。要强化开拓进取意识,坚持立足审判、适度延伸,全面创新服务工作机制。

服务大局要立足审判。要立足审判服务大局,最大限度地发挥审判工作、执行工作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和谐发展的整体效能,确保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得到更好实施,确保社会公平正义得到更好体现,确保人民群众安全感更加增强,确保国家安全基础更加牢固,确保社会大局更加和谐稳定。一是充分发挥刑事审判工作的打击功能。始终保持严打的高压态势,坚持经常性严打与专项性整治相结合,严厉打击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民主政治权利的各类犯罪活动,依法严惩职务犯罪和商业贿赂犯罪,确保国家长治久安。二是充分发挥民事审判工作的调节功能。依法调节经济关系、社会关系,妥善审理婚姻家庭、社会保障等民生案件和农业承包合同等涉农案件以及经济领域内的各类民商事案件,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全面领会《物权法》、《劳动合同法》等新的法律精神,妥善审理物权纠纷、劳动争议等案件,依法保护合法的利益关系。三是充分发挥行政审判工作的协调功能。认真审查具体行政行为,坚决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积极协调有关各方,努力缓解官民矛盾。加强与行政机关的沟通和联系,推动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化、规范化,形成依法行政与公正司法的良性互动。四是充分发挥执行工作的威慑功能。积极探索有效的执行方式方法,建立执行威慑机制、执行联动机制,健全基层协助执行网络,最大限度地实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加强执行工作管理和监督,建立执行绩效综合考核机制,强化执行权分权制约机制。

服务大局要创新机制。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年”、“司法行为规范年”和“案件质量年”活动为契机,结合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在创新服务大局机制上狠下功夫,就是要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优化司法职权配置,规范司法行为,为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不懈努力。一是建立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工作网络机制。向各镇、街道、开发区指派人民调解指导员,指导司法所所长以及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调解主任排查化解矛盾纠纷,为基层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建设、重大纠纷处理,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二是完善“大调解”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调解工作办公室主持调解、委托调解、指导调解和总结调解的作用,依法拓宽民商事案件调解的适用范围,加大刑事自诉、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和行政、执行、申诉和申请再审案件的调解、和解、协调力度,完善立案调解,积极借助公安、工会、妇联等社会资源委托调解和协助调解,努力做到案结事了。三是健全司法为民工作机制。开展司法便民活动,采取定期与不定期、定点与不定点相结合的巡回审判形式,实行即时立案、就地开庭、就地调解、当即履行,方便弱势群体和较偏远群众的投诉与诉讼。开展司法利民活动,严格执行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对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及时予以救助。开展司法爱民活动,主动扶贫帮困、助残扶残,为特困家庭、特困人员捐款捐物。四是强化合理化建议工作机制。建立组织机构,强化目标责任,实行合理化建议的经常化和动态化,瞄准经济社会发展的焦点、热点、难点、盲点问题,深入实际调查研究,主动为地方党委、政府建言献策、排忧解难,努力为单位、企业堵塞漏洞、提高管理水平。

三、加强自身能力建设,切实增强服务大局的效果性

围绕大局开展法院工作,既强化了全体干警争先创优的意识,又有效提高了法官的服务大局的能力和水平,尤其是得到了地方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的充分肯定,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增强了服务大局的能力。围绕“公正与效率”的主题,认真开展“选树先进典型,促进队伍建设”活动和创建“三型五好”先锋党组织活动,加强法院队伍的全面建设,注重高效司法、和谐司法和廉洁司法,全面增强法官的司法能力。一是高效司法能力增强。全院干警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涌现出了年结案超200件的办案能手6名。民事案件调撤率、当庭结案率逐月上升。民二庭副庭长王三男不但办案数量、质量名列全院第一,而且总结的调解民商事案件“八法”,得到了省高院的高度肯定。二是和谐司法能力增强。注重庭前指导、庭中释法、庭后答疑,努力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帮助,努力为来访人解决实际问题。注意着装整齐、规范,使用法言、法语,给当事人留下良好印象。法官与当事人之间、当事人与当事人之间关系基本和谐,未发生矛盾激化的情况。三是廉洁司法能力增强。深入开展以“读书思廉、文化倡廉、家庭助廉、谈话促廉”为主要内容的廉政文化建设系列活动,认真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严格规范干警的业外活动,继续保持了执行案件的零投诉。

提升了服务大局的水平。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实施宣传、调研、信息工作的“党组工程”,广泛开展合理化建设活动,认真研究新情况、新特点,有的放矢地开展工作,全面提高排化矛盾、建言献策和服务新农村建设的水平。一是协助排查化解矛盾水平提升。通过工作网络定期收集情况、分析情况,及时掌握典型性、群体性矛盾纠纷的动态、特点,并主动参与公司老板脱逃和公民意外死亡等事件的善后处理,积极协助配合区、镇两级组织及时化解了多起群体性矛盾。二是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水平提升。有重点地开展巡回审判活动,深入田间地头,来到农民身边,现场受理案件,现场调解案件,现场执行案件。有计划地组织党员、法官进社区,通过集中授课、个别咨询和图板展览等形式,深入开展普法宣传,并积极参与挂钩村文明创建活动,提高了广大农民的法律意识和文明意识。三是为党委、政府建言献策水平提升。密切结合审判工作、执行工作,在认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高质量的合理化建议和司法建议,得到了当地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今年以来,已提出高质量的合理化建议5条,相城区委副书记、区长曹后灵曾两次批示,要求有关部门重视法院的建议,举一反三,认真改进工作。最近,曹后灵区长又作出批示,称赞我院妥处群体性民间借贷案件做得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