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丰法院采取“三服务”措施助推辖区企业发展
作者:董正远 前进 发布时间:2014-07-29 浏览次数:769
近年来,大丰法院立足辖区经济发展,以“高效、便民、快捷”为宗旨,采取“三服务”措施走进企业,主动服务,千方百计为企业解难题,助推辖区企业快速健康发展。
增强服务意识。转变司法理念,实现角色和身份的转变,将“法官”的身份平民化,担当起服务企业、服务职工、服务经济发展的“服务员”,想企业之所想,办企业之所盼,切实增强服务意识,创新服务理念,以公正高效的服务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
拓宽服务领域。积极开展院企互动,拓宽法官走访和调研企业的范围,将辖区特大型企业中联下属各企业及其他中小型企业、民营企业纳入到走访和服务的对象中来,切实解决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同时也将企业的职工纳入服务对象范围之内,维护职工的切身利益,帮助建立和谐的企业与职工的关系,保障职工队伍的稳定。
细化服务举措。加强对《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法律知识宣传、进行法制讲座,促进企业依法经营;不定期召开座谈会,听取企业和职工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了解企业和职工的司法需求。以点对点的联系方式实行捆绑式服务,一名法官与若干家企业结成联系对子,遇有疑难的法律问题可以在第一时间联系到法官,得到及时有效的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