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丰法院把做好新形势下涉军维权工作看作是司法服务国防建设的重要体现,不断强化工作措施,取得明显成效。近两年来,该院认真执行上级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涉军案件审理工作的意见》,共审理涉军案件15件,涉案标的额100余万元,所有涉军案件都做到案结事了,无一人上访或申诉。

 

该院辖区内驻军单位多,涉军群体、涉军案件相对较多。院党组要求全院干警牢固树立“涉军案件无小事”观念,将司法拥军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扎实有效地开展诉内维权和诉外服务工作,全力打造司法拥军品牌。该院成立了涉军维权工作领导小组,选调资深法官组成涉军合议庭,在立案庭设立“涉军立案点”,在执行局设立“涉军执行小组”,并明确了各自的工作职责。设立了涉军合议庭1个,配备审判人员3人。

 

该院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妥善处理“司法拥军爱民”与“依法办案”的关系,既维护军人军属的合法权益,又兼顾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做到维护而不偏护、合法而不违法,注重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该院还建立了涉军窗口,建成了涉军案件受理、审理、执行的快捷通道,并与创建“民生法庭”、“文明立案窗口”相结合,在武装部、驻军单位设立联络站点,开展诉调对接,极大地方便了涉军案件当事人参与诉讼。凡是涉军案件,该院一律当日受理、当日转办,加盖“涉军”印章,优先办理,诉讼费依法予以减免,并快速审结、执行。 

 

该院始终坚持严格执行法律与落实优待军人、拥军优属的政策并重,严肃执法与支持国防事业并举。聘请部分退伍、转业军人和在职军官为人民陪审员,在涉军案件审判中邀请他们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在合议讨论时充分听取他们的意见,依法作出公正裁决,最大限度地维护好军人军属和军事单位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