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军为法官点赞
作者:张宽明 顾建兵 郭建雷 发布时间:2014-08-01 浏览次数:1374
“八一”建军节前夕,记者慕名来到全国双拥模范城——江苏省海门市。这里东临黄海,南依长江,素有“江海门户”之称,国防地理位置显要。
连日来,记者进军营、访军属、看现场,耳闻目睹了一个个海门市人民法院法官拥军优属的故事,亲身感受了这里浓郁的司法拥军氛围。
海门法院院长潘建告诉记者,海门是革命老区,有着拥军优属的光荣传统,是红十四军的发源地之一,20年前就获得全国双拥模范城荣誉称号。这些年来,法院领导班子换了一茬又一茬,但拥军优属的传统接力相传。最近,江苏省军区、南京军区、解放军军事法院等多家单位领导亲临海门法院考察调研,称赞他们拥军优属工作抓得好、做得实。
吕先景将军赞:“法院诉前调解帮了大忙!”
今年3月12日,江苏省军区政治部主任吕先景将军带队专程到海门法院调研涉军维权工作。吕先景一行实地参观了涉军维权审判庭、涉军维权办公室后,称赞:“海门法院涉军维权起步很早、起点很高,工作很有力,成效很明显。”尤其是得知海门法院为驻地部队化解了多年悬而未决的界址问题时,吕先景给予了高度赞扬:“法院诉前调解帮了大忙!既有力维护了军队合法权益,又维护了军民和谐关系,这些做法值得在全省推广。”
在解放军驻海门某部,梁建新副政委指着营房外一块训练场告诉记者,这里原先是村民搭建的一些违章建筑,一度成了困扰部队的棘手问题。如果强制把村民赶走,担心矛盾激化,影响军民关系;如果长期搁置,训练场又难以扩建。去年,海门法院法官来部队开展法律讲座,该院副院长陈旭东了解这个情况后,让部队提供营房界址的档案资料。一周内,该院便启动了涉军案件诉前调解。
陈旭东说起这个案件的处理经过,记忆犹新。当时正值夏季,烈日炎炎,他带着3名法官到4户搭建违章建筑的村民家中协调。一开始,村民对抗情绪激烈:“部队这么多年都没有把我们赶走,这块地又不是你们法院的,你们管什么闲事?如果要搬,也要按照拆迁的标准补偿。”
为了妥善化解矛盾,法官们走访老村长了解营房土地与村集体土地的原有界址位置。法官们拿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给村民讲解军用设施用地不容侵犯、擅自占用要追究法律责任的法条。面对法律和事实,4户村民终于接受了法官的意见,与部队达成协议:10日内无条件拆除违章建筑,归还部队土地。
记者了解到,海门法院建立涉军维权“1234”长效机制,近五年来,107件涉军维权案件在诉前得到解决,累计为驻军及军人军属挽回经济损失数百万元。
郭礼云将军赞:“海门法院涉军案件合议庭让人耳目一新!”
今年4月29日,解放军军事法院和南京军区政治部组成联合调研组,专程到海门法院调研涉军维权工作。南京军区政治部副主任郭礼云将军一行考察了海门法院“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合议庭”,翻阅了卷宗材料,与法官们促膝交流。郭礼云说:“海门不愧是南京军区涉军维权的一面旗帜,是中央政法委、总政治部联合表彰的先进单位。特别是成立涉军维权案件专业合议庭,在涉军案件中聘请现役军人为陪审员,坚持快立、快审、快结、快执行、快回访和立案、调解、判决、执行四优先。这些做法很扎实,很有成效,让人耳目一新!”
记者走进海门法院立案大厅,“军人军属优先”几个大字十分醒目。来到涉军维权专业合议庭,一面落款为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政治处赠送的锦旗映入眼帘,上书“涉军难案,及时维权”八个大字。
该院民一庭庭长陆艳告诉记者,这是一起交通事故疑难案件当事人所在部队赠送的。海门某针业公司搬迁,将搬运任务发包给小柳,小柳借用针业公司的叉车,雇请小兵驾驶,又雇请老朱负责搬运。小兵将叉车停放在针业公司,没有拔出钥匙,在针业公司当学徒工的小沈(15周岁)擅自驾驶,把正在厂区内行走的老朱撞倒,致老朱当场死亡。
老朱的儿子小刚在部队服役,听到这个消息后悲恸欲绝。因事故赔偿问题,小刚将针业公司、小柳、小兵、小沈四方当事人告上了法庭。在法庭上,四方相互推卸责任。海门法院涉军维权合议庭的法官们辨法析理:针业公司录用童工违法,又对童工疏于管理;小兵作业完工后未拔钥匙,具有过失;小沈擅自开启叉车,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责任,未成年人民事责任应由其监护人承担;小柳是小兵的雇主,又是叉车的承租人,对叉车和小兵的行为负有管理责任。经法官对法律责任的条分缕析,四被告当庭与原告达成了和解协议。
据统计,该院近三年来审理了50多起涉婚姻、道路交通事故、孩子抚育等军人军属案件,所办结案件没有一起被投诉,没有一起矛盾激化,满意率达100%。
南京军区军事法院院长唐勇在调研中说:“海门法院我来过多次,每来一次都有新的感触,经验鲜活,做法实在,解决问题到位,值得称赞!”
童世平将军赞:“军营法律文化建设,对于提高部队战斗力意义重大。”
2011年,全军军营法律文化推广现场会在驻海门某部队召开。时任解放军总政治部副主任童世平上将参观海门法院协办的军营“法律文化园”后说:“军地共建‘法律文化园’,值得学习和肯定,军营法律文化建设,对于提高部队战斗力意义重大……海门法律拥军,值得在全军推广!”
在解放军驻海门某部,记者在副政委梁建新陪同下,参观了军营“法律文化园”。踏上园中的林荫小道,记者看到,各式各样的景观石记载着“子产铸刑鼎”、“约法三章”等法律典故;“法在我心中”长廊里,造型别致的灯箱整齐排列,书写着宪法、兵役法、国防法等法律条文。
在这里,记者还听到海门法院副院长吴学权现场解答现役军人涉法疑虑的一个个故事。采访中,许多官兵都深有感触地对记者说:过去,总觉得法律离自己很远,现在感觉法律时刻就在身边!
最近,解放军军事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刘仁献大校在海门调研后称赞:“法院送法到军营活动既为官兵的健康成长提供了丰富的法律营养,又在军地、军民之间架起了共建桥梁,体现了浓浓的军民鱼水情。”
在离开海门前,记者采访了海门市人武部政委汪国军。他兴奋地告诉记者,2009年,海门法院被中央政法委、解放军总政治部表彰为江苏省县级市唯一的“全国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工作先进单位”,《人民前线》报刊发该院先进做法后,南京军区政治部以文件形式转发推广经验。今年,江苏省军区将海门市涉军维权工作列为年度重大典型,力求在更高层面宣传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