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0,洪泽法院从淮安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洪泽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获悉,该院法官严银荣登20145月、6月“淮安好人榜”。

 

严银,男,19755月生,洪泽县法院法官。当被征求造血干细胞捐献意愿时,他毫不犹豫当即答应,并反复做好家人工作。514,他在宁接受了造血干细胞采集,为河北一名12岁患者送去了福音,成为全市法院系统首例造血干细胞捐献者。

 

该院院长韩俊表示,我院严银法官荣登“淮安好人榜”是我院的荣誉,也是我院发展的动力。严银是我们身边的行业楷模,是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模范,是为民司法的典型。全院干警一定要以严银法官为榜样,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着力把洪泽法院司法打造成为独具洪泽湖湖滨特色的能动司法、为民司法,锻造一支好人遍布的司法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