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仓法院“三结合”扎实做好预备法官实习工作
作者:张伊扬 发布时间:2014-08-04 浏览次数:803
为扎实做好预备法官培养工作,不断提高预备法官的司法能力,太仓法院综合考虑预备法官岗位特点、个性特征等因素,积极创新举措,坚持“规定动作”与“自选动作”相结合、现场教学与庭后评议相结合、提高裁判能力与群众工作能力相结合,通过信访接待、个案指导、庭审观摩、集中讨论、现场点评多种方式,不断提升预备法官的庭审驾驭能力、裁判文书制作能力和群众工作能力。
坚持“规定动作”与“自选动作”相结合,配强指导老师。严格按照省高院要求,正式发文任命参加培训的干警为见习助理审判员,赋予其审判、执行案件的资格。根据每位预备法官的实际情况,在其实习的部门指定一名具有丰富审判实践经验和扎实法学理论功底的指导法官,一对一传帮带,并制作了《预备法官备案登记表》,通过庭前指导、庭审讲评、庭后点评等举措教授审判经验,从庭审驾驭、证据分析确认、调解技巧、法律文书制作、法律适用等方面提示、检查、督促、点评,为预备法官更好地开展审判工作把好关、指好路。
坚持现场教学与庭后评议相结合,提高审判能力。为使预备法官参加庭审实践与导师现场指导和传授经验相结合,太仓法院要求每位预备法官在实习期间开好“一简一普”两个观摩庭,组织开展庭审观摩、集体讨论、现场点评等教学活动。通过三同步录像,所有预备法官和相关指导老师讨论点评。对于庭审过程发现的问题主动指出,增强了预备法官对庭审活动的感性认识,大大提升了实习指导的效果。
坚持提高裁判能力与群众工作能力相结合,提高息诉水平。要求预备法官接受案件审理和接待信访的双锻炼。让预备法官正式办案之前就零距离接触信访群众,倾听信访群众心声,以期更好了解群众对司法的期待,提前树立信访意识。在走上审判岗位之后,更能基于公平公正的立场,以具备的法律知识和最大的良知来进行裁判,不仅可以有效预防和减少涉诉信访量,更有利于提升司法公信力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