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家事审判工作,提高家事审判的专业化水平,有效解决家事纠纷案件,促进家庭和睦,维护社会稳定,近日,海门法院出台了《家事审判工作实施意见》,在民一庭和5个人民法庭成立家事审判合议庭。

 

配备专业机构人员。该院充分发挥妇委会女法官的特长,挑选具有丰富家事纠纷审判经验、人生阅历丰富,性格温和的女法官作为固定合议庭成员。在具体案件的审理过程中,邀请具有调解工作经验、擅长心理疏导的人民陪审员参审。

 

框定审理案件范围。家事审判合议庭主要审理涉及婚姻家庭关系的婚姻、家庭、继承及其他亲属关系纠纷的民事案件,主要包括亲属身份争议和以亲属身份为依据所发生的财产争议。

 

遵循六大解纷原则。坚持调解原则,贯彻调解优先原则;维护改善原则,在处理上尽可能地修补、改善原有关系;保护弱者原则,保护妇女、儿童、老人等弱势家庭成员的权益;民意吸纳原则,充分考虑当地的风土人情,达到案件处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合力调解原则,与妇联、村居、社区、人民调解组织等合力建构有效的家事纠纷处理网络;司法关怀原则,及时给予司法救助,发放救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