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一份来自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的录取通知书来到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青年法官高陈手中。高陈成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12级新录取博士研究生,同时成为南通中院近日出台相关新规受益的第一人。

  8月16日,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台《在职干警攻读法学博士学位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鼓励全院干警特别是中青年法官,积极攻读法学博士学位,法院将从时间、经费、待遇等方面积极为干警创造条件。《办法》的出台由此启动南通新一轮“人才工程”。

  近年来,南通中院在所有干警完成本科学历教育的基础上,每年投入数十万元用于在职干警学历教育和培训。同时,院里积极为高学历法官提供培训、进修、出国深造等成长平台,一大批年轻高学历法官陆续走上院、庭长和审判长岗位。截至目前,该院先后培养了4名博士研究生,有129名干警获得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占法官总数的57.6%,法官高学历、高学位占比居全省法院前列。为了适应法官职业化建设对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审判专业人才的需求,激励在职干警向更高层次学历迈进,该院党组积极创造外部条件,鼓励优秀中青年法官全职、脱产攻读博士学位。

  《办法》规定,在职干警由所在部门领导、分管副院长同意后,经政治部审核和院党组同意后,可报名参加法学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学习期间,工资及其他福利待遇均保持不变。法院每年提供相应费用用于学杂费、住宿费、交通费以及书籍等学习资料的购买。

  学历层次的拓展提升了法官的理论素养。2005年以来,南通中院有3个案例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案例,有12篇学术论文在全国法院系统获奖,有20多篇论文在全省获奖。该院研究室主任沈扬博士荣获1989年-2008年全国法院学术研讨活动“突出贡献奖(银奖)”。今年6月,南通中院报送的《刘宝春、陈巧玲利用内幕信息从事内幕交易案》案例获全省法院案例指导工作暨第六届“金法槌”杯优秀指导案例一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