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法院开展小贷公司涉钢案件集中清结专项活动
作者:马歆悫 发布时间:2014-08-21 浏览次数:792
为切实加大小额贷款公司涉钢贸市场案件的审执力度,昆山法院于近日启动小贷公司涉钢案件集中清结专项活动,依法及时维护小贷公司合法权益。
明确目标任务。成立由一把手院长任组长的活动领导小组,明确两个“全部”、三个“全力”的活动目标:审理案件做到两个“全部”,即满足结案条件的全部结案,暂时不能结案的全部纳入流程节点管控,并努力创造条件尽快结案;执行案件做到三个“全力”,即全力查控被执行人财产、全力加大执行力度、全力处置被执行人财产。
逐案排查化解。对审理中的小贷公司涉钢案件进行排查分类,对于满足结案条件及无正当事由的四项未结案件,限期一个月内结案,其他案件列出结案计划。对涉及同一钢贸市场的执行案件由同一承办人负责,用一个月的时间进行集中财产查扣;财产已被查控但尚未启动处置程序的,限期启动评估拍卖程序,并主动报请财产所在地党委政府做好被查控财产的管理工作;经集中排查后仍无可供执行财产的,在做好法律释明的前提下依法终结执行程序。
加强财产查处。主动联合工商、税务、公安等部门加大财产查控力度,在公安、检察部门的协助下加大对被执行人的执行力度。加强与外地法院的沟通协调,尽快处置轮候查封资产。加快资产评估拍卖节奏,督促评估机构在规定时限内出具评估报告。对进入司法拍卖程序的案件,提前将被拍卖资产及拍卖时间告知市财政局,同时通报财产所在地地方党委政府,争取被拍卖资产价值变现最大化。
强化跟踪督查。及时跟踪督查业务部门上报的结案计划,每月通报结案进展及未按期清结案件明细;加强对小贷公司涉诉涉执案件流程节点的监控,每月通报节点逾期案件的明细,杜绝久拖不结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