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城法院试行格式化民事判决书促进案件繁简分流
作者:黄伟 发布时间:2014-08-21 浏览次数:842
为进一步促进案件繁简分流,实现难案精审、简案快审目标,相城法院于近日在民一庭试行9种格式化民事判决书。该院选取劳动争议纠纷、民间借贷纠纷以及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等三类数量多、类型化的案件,通过提取类案中共性的事实要素,制作出9种表格式、令状式、要素式的格式化的判决书模板,并附录可能援引的法律条文。
在庭前调解阶段,可以调解的调解结案,不能调解的,由法官助理参照格式化判决书确定无争议要素事实和有争议要素事实,并初步归纳出争议焦点,指导当事人举证。
在庭审阶段,审判人员对于双方无争议的要素事实直接确认并记入庭审笔录,对于有争议要素事实应当逐项审查。
在文书制作阶段,对于案件事实清楚、当事人争议不大的简易民事案件,将案件要素事实直接填写入相应的表格式、令状式或者要素式的判决书模板中,制作格式化的判决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