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泰州市高港区法院对有辖区内教师参与的民间借贷案件进行深入调研,提出了《我区教师卷入民间借贷纠纷亟需引起高度重视》的建议,获泰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高港区委书记王建高度重视并作出批示,要求区各级领导高度重视,特别是园区的融资行为要依法、规范、有选择地进行,并做好教师参与民间借贷案件的疏导教育工作。后经该区人大、政协、金融办提出意见,并提交区委、区政府专题研究讨论后下发了《关于严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村(居)干部参与高利借贷等民间融资活动的通知》、《泰州市高港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行为失范记录暂行办法》,切实规范民间融资活动,有效防范和化解地方融资风险,有力维护社会稳定。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一批以放贷为业的职业放贷人应运而生。在没有资产作抵押的前提下,教师、公务员、医生等职业类型人员作为担保人就成了民间融资行业的最佳选择对象。据高港法院调研,近年来该院在审理民商事案件过程中,发现这几类人员作为当事人的民间借贷案件数量急剧增多。其中从2013年至今,全区仅在职教师为当事人的案件数量多达46起,涉案标的额达500余万元,部分教师涉案标的较大,大大超出其偿债能力。教师大量涉案,其带来的问题也相当突出:一是占用大量时间和精力参与法院的诉讼程序;二是背负巨额债务,思想包袱重;三是一旦法院对其工资收入等采取强制措施,容易引发家庭矛盾。对此,高港法院有针对性地提出了相应建议和对策,规范和引导教师等群体参与民间借贷等融资活动,有效促进了经济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