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法院推出廉政监督卡制度,主动接受案件当事人对审判执行活动的监督。这是该院变被动监督为主动接受监督,关口前移抓廉政,约束法官司法行为,促进公正廉洁司法的又一举措。

 

该院在立案时逐案发放廉政监督卡,向当事人明确告知监督内容、监督途径,公布了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案件当事人可对案件的立案、送达、保全、审判、执行、评估、拍卖、司法鉴定每一个环节进行监督;对法官在办案过程中是否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五个严禁”的规定及省、市法院的相关规定进行监督;对法官在办案过程中履行职责、依法办案、公正效率、服务态度、清正廉洁方面进行评议;也可在案件结束后,对办案的整个过程提出监督评议意见。

 

对案件当事人反映的情况,该院纪检监察部门将及时调查处理并将结果反馈给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