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高院:司法拍卖上淘宝完全合法
作者:顾敏 发布时间:2014-08-25 浏览次数:1262
本报讯(记者 顾敏) 今年1月1日起,我省法院”硬性”规定所有涉讼资产一律进行网上拍卖(变卖)。司法网拍在受到百姓广泛好评的同时,一些质疑声也此起彼伏。昨日,省高院相关负责人首度回应质疑:不存在让渡司法主权问题。
截至6月30日,江苏地区所有法院已全部入驻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共上网拍卖涉案资产3239件,成交664件,成交金额共计15.45亿元,为当事人节省佣金高达1亿元。
省高院副院长褚红军指出,网上司法拍卖是借助淘宝网的网络平台,由法院自行实施司法拍卖。其优点是实现司法拍卖零佣金,全程接受社会监督,增强了司法透明度。拍品展示、竞拍报名、竞价过程直至成交等所有拍卖环节,全部在互联网上公开进行,杜绝了暗箱操作和围标串标的可能,减少了中间环节,极大地挤压了”寻租”空间,提高了执行效率。同时,有效扩大了竞拍范围和竞拍空间。
但司法网拍引起一些传统拍卖行的不满。南京一家拍卖公司的老板坦言,仅上半年公司利润就减少了至少500万元。他认为,法院推行网拍的速度太快,力度太大,很多拍卖公司猝不及防,甚至是遭到”灭顶之灾”。
针对网拍合法性的质疑,褚红军表示,司法拍卖是作为国家司法机关的人民法院依法进行的强制执行行为,其法律依据是民事诉讼法第247条的规定。司法拍卖是法律赋予人民法院进行强制执行的措施和手段,性质上是法定拍卖,与《拍卖法》所规定作为特种买卖之一的商业拍卖具有本质区别,不存在法院是否具有拍卖资质的问题。淘宝网只是提供网络技术平台,不参与拍卖,因而不是拍卖主体,也不存在有无拍卖资质问题。
还有人提出,作为阿里巴巴全资子公司的淘宝网是一个互联网外资企业,人民法院在淘宝进行司法拍卖的同时,淘宝网能借此获取大量司法信息,而淘宝网作为一个外资公司,参与我国司法执行有无视同出让我国司法主权之嫌。
”仅仅因为阿里巴巴公司具有外资背景,就认为利用淘宝网平台进行司法拍卖是出让司法主权,实在是无稽之谈。”褚红军说,人民法院是网上司法拍卖的唯一拍卖主体,拍卖全程由法院依法定程序和要求自主进行。淘宝网不介入司法拍卖的任何环节,仅为线上拍卖提供第三方交易平台和技术支持。”也就是说,只是拍卖地点由线下变为线上,并不存在司法主权让渡问题。”司法拍卖之中法院公布在淘宝网上的”司法信息”,包括联系方式、标的物具体情况、竞买须知以及竞买公告,都是拍卖行为中应当向公众告知,接受社会公众监督的,并不涉及所谓的国家机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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