溧水区法院先于执行发放工人工资70余万元
作者:陈海燕 发布时间:2014-09-02 浏览次数:812
今年6月,南京润超铁路配件有限公司因经营不善停止生产,法定代表人失踪,欠下254名工人三个月工资250余万元无力支付。两百余名工人因生活窘迫,集体到区政府反映问题,影响甚大。当地政府考虑到事态严重,处理不慎极可能危害社会稳定,于是与法院协商积极引导当事人走诉讼途径解决。
溧水法院行政庭受理这254起案件后,认真排查、梳理该企业在本院的其他债权债务案件,得知该企业在山东青岛一家公司有到期债权60万元后,立即赶赴青岛先于执行,保障工人工资优先受偿。经过与职工代表协商,工人们同意先领取三分之一的工资,剩余工资在2015年2月前支付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