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亮少年前行路
作者:史璞頔 钱利东 发布时间:2014-09-23 浏览次数:1597
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活跃着这样一支法官队伍:他们年轻,充满朝气;他们威严,刚正不阿;他们热情,深入基层服务群众,他们就是“灯塔萌”志愿服务队的青年干警、失足少年前行路上的“导航灯”。
当记者问及“灯塔萌”名字的由来时,该院院长张少平解读说:“'灯塔萌'寓意'心灵的萌动'。人生的旅途,谁都有可能遭遇浪里惊魂、风折桅杆,但即便是失足少年,只要点亮他们心中的灯塔,改邪归正,依然可以活出人生的精彩。”
你若扬帆 灯塔为伴
“灯塔萌”志愿服务队的干警们在工作中接触的大多是被常人打了“不良标签”的孩子,他们的朋友、同学甚至家人可能都已丧失信心,这些失足少年在面对外界异样眼光时也常常用满不在乎来掩饰内心的挣扎。但在“灯塔萌”志愿者的眼里,他们仍然是社会的种子,只要扶正位置,悉心灌溉,同样可以茁壮成长。
据新北法院副院长李云燕介绍,“灯塔萌”志愿服务队筹建于2013年6月,是新北法院少年庭以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为重点,立足审判,惩教结合,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创新的产物。主要由新北法院少年庭的法官们组成,并吸纳其他对公益服务活动感兴趣的青年干警、心理咨询师、社会爱心人士等参加。
为了让更多人知晓“灯塔萌”志愿服务队的活动,新北法院在微信上开通了“新北法院少年灯塔萌”认证账号。张少平表示,要将“灯塔萌”和法院官方微信“高新尚法”共同推广,让老百姓不仅了解整个法院的主要工作,更提供机会让他们关注少年审判,关爱青少年成长。为此,该院在诉讼服务中心、法庭门口制作了印有微信公众号二维码的展板,经常能看到当事人拿出手机扫一扫,通过指尖的滑动获取法院的最新资讯。
“少年灯塔萌”微信公众平台包含“菁菁法苑汇”、“悠悠芳草园”、“成长E连萌”、“聊聊家务事”、“我爱我家”等栏目,定期发布少年和家事案件的审判动向,解读法律法规,宣传婚姻家庭生活理念,并和网友们开展互动。值得一提的是,该院少年庭的法官都自学了心理学,目前大部分法官都获得了相关认证,这样一来,他们与网民互动便更有针对性和说服力。有一名母亲曾发来私信,询问孩子染上网瘾怎么办。少年庭的法官群策群力,提出了不少建设性意见。
星星之火 与爱同行
2012年4月初,出生于1998年9月的四川女孩婷婷随父母在常州打工时,经人介绍认识了任某。任某见婷婷清纯可爱,甚是喜爱,然而婷婷却不愿意和任某相处。一个月之后,任某强行将婷婷带离常州,在宾馆内与婷婷发生性关系。此后,婷婷与任某相处,于2013年7月生下女儿。同年10月3日,婷婷父母上班后,任某便想再一次带走婷婷。这次,婷婷说什么也不同意,脾气暴躁的任某便和婷婷及婷婷的弟弟小杰扭打在一起,并强行将他们推入河中。婷婷70多岁的爷爷闻讯赶来施救,任某又将老人推入水中,并用花盆、石头等物砸三人头部,随后持刀跳入水中追砍,后被两名群众合力制伏。
庭审过程中,少年庭法官多次找到婷婷及其家人,了解事情经过,关心她们一家人的身体健康,并多次与法律援助中心协调沟通,成功为婷婷和小杰申请了法律援助。任某最终因犯强奸罪和故意杀人罪(未遂),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零六个月。
婷婷只是“灯塔萌”志愿服务队帮助的对象之一。为了让“灯塔萌”发挥更大的作用,新北法院开展了多项活动,将触角延伸至学生、基层群众、调解员、手机用户等各个群体。目前,“灯塔萌”志愿服务队已在学校、社区设立了三个“灯塔萌”青少年法律和心理咨询服务站,定期开展法律讲座,上门普法。
对于学校的孩子而言,他们最喜爱的是“灯塔萌”志愿服务队表演的QA情景剧《蒲公英的眼泪》。该剧以父母离异为背景,描写了一个单亲家庭的小孩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心路历程,已有26所学校来电邀请前往演出,至今已在辖区学校巡演6场。学生们一边观看演出,一边回答志愿者提出的法律问题,深化了法治理念,提高了自我保护意识。
作为法治大讲堂的组成部分,“灯塔萌”志愿服务队还深入社区开展“婚姻家庭讲堂”活动,播放自己拍摄的微视频《让爱住我家》,以一幅幅照片、一个个画面,展示了家庭的温馨和浓浓亲情,邀请社区居民分享自己的感悟,对提出的相关法律问题一一进行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