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子敏:践行群众路线 锤炼过硬作风
作者:张子敏 发布时间:2014-10-15 浏览次数:1438
政法队伍是维护社会稳定的主力军,是维护公平正义的主防线,今年年初召开的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对政法队伍提出了“五个过硬”的要求,强调了锤炼过硬作风对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重要作用。总的来讲,当前政法队伍的作风主流是好的,但是,我们必须看到,政法队伍在作风建设方面还存在着一些问题,比如,有些干警学习不够刻苦,缺乏钻研精神,存在重业务轻学习的现象;少数干警服务意识、公仆意识不强,特权思想严重;少数干警作风散慢,缺乏责任感、事业心和实干精神;有的领导干部不深入群众、深入实际,凭主观意志办事,用会议代替工作……所有这些问题,都与政法干警应有的作风格格不入。
今年是镇江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加快苏南现代化示范区建设的重要一年。新形势、新任务对政法队伍作风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我们要以正在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抓手,强化“五个意识”,改进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效能,努力使政法队伍在推进科学发展、维护社会和谐中有更好的作为,为镇江现代化发展提供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一、强化学习意识,坚定理想信念
锤炼过硬作风,学习教育是首要任务。政法队伍要围绕解决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总开关”问题,认真学习中央、省市委规定的学习内容,进一步提高政法干警践行为民宗旨的自觉性。一是高度重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一系列重要论述,特别是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充分认识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是政法工作的基本任务,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是政法工作的核心价值追求,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是政法工作的根本目标。二是切实加强各项纪律教育。要把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执法工作纪律作为重要的学习内容,坚持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通过典型教育、专题党课、专题研讨以及开展“廉政讲堂”等多种形式,确保学深学透。三是扎实开展警示教育。组织干警对中央政法委通报的10起政法干警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进行大讨论,深刻汲取教训,时刻保持警醒。对作风不正的干警,实行公开通报、点名揭丑,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促进公正廉洁执法,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二、强化使命意识,回应群众需求
过硬的作风来自于强烈的使命意识,要以创新精神完善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机制,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执法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一是推进“一案三防”责任制建设。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围绕办案精细化、标准化管理,健全权责明晰的权力运行机制,形成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问责的管理体系。同时,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努力引导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在法治轨道上解决,源头治理信访案件。二是推进法治惠民实事工程。打造网上派出所、网上立案平台、网上信访平台、网上普法平台等网络惠民项目;完善司法救助和法律援助制度,让经济确有困难的群众打得起官司,让有理有据的当事人赢得了官司,让打赢官司的当事人及时实现胜诉权益。三是推进执法司法公开。把信息化与执法司法公开结合起来,加大执法的依据、流程、进展、结果等执法信息的公开力度,加快打造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三大公开平台建设,保障群众知情权、监督权,进一步提高执法质量、水平和公信力。
三、强化纠错意识,整治突出问题
政法队伍应按照市委杨省世书记提出的“四查四治四扎根”的要求,广泛听取意见,深入查摆问题,狠抓整改落实。一是深入查找“四风”问题。坚持从政法工作实际情况出发,采取座谈走访、随机调研、网络征询、登门入户等方式,对照理论理想、党章党纪、民心民声、先辈先进“四面镜子”,重点查找“四风”方面突出问题、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和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问题。二是着力解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问题。加强执法司法服务规范化建设,严格执行统一的工作流程、执法礼仪和服务规范,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热情、文明、高效的执法司法服务。加强办事大厅、诉讼服务中心等窗口建设,健全和完善窗口功能,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一站式”服务。三是切实杜绝“冷硬横推、吃拿卡要、作风粗暴”等行为。坚决查处在便民服务中“庸懒散”或谋取不正当利益等不正行为,严肃处置无故旷工、迟到早退、擅离职守等不良行为,问责和通报对待群众来访态度冷、硬、横、推等粗暴行为,对群众深恶痛绝的事零容忍、对群众急需急盼的事零懈怠。
四、强化廉政意识,打造过硬队伍
政法干警违法违纪现象时有发生,严重损害了政法队伍的声誉和形象,政法机关要敢于直面问题,以雷厉风行的行动让人民群众看到净化队伍、清除害群之马的决心。一是有力整治队伍中的“苗头性”现象。坚持抓早抓小,绝不养痈遗患。通过设立举报信箱、开通举报热线、开发网络举报平台等多种形式,约束干警“八小时外”行为;采取“常规性+突击性”相结合的纪律检查方式,整治队伍中的倾向性、隐患性、苗头性现象,在思想上设起“警戒线”,在措施上筑起“防火墙”。二是加大腐败案件惩治力度。以对腐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支持纪检监察部门严查腐败案件,不管涉及什么人,只要突破“铁规”、“禁令”的底线,都坚决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对队伍中的腐败分子、害群之马坚决予以清除。三是领导干部要发挥示范作用。领导干部应带头转变自己的工作作风,“其身正,不令而行”,头带好了就是无声的命令。所以,领导干部要时时处处规范自己的言行,自觉遵守在公务招待、公车配备、办公用房配备等方面的规定要求,廉洁自律,以身作则。
五、强化导向意识,树立良好形象
作风建设不是一朝一夕的工作,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不懈努力,要把握作风建设的导向性因素,引领干警树立良好形象。一是强化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为政之要在于用人,要完善竞争上岗与轮岗交流机制,激发队伍活力。对空缺领导岗位实行竞争上岗,让群众公认、敢于创新、作风务实、业绩显著的干部得到重用;对任职满一定年限的重点岗位人员,实行轮岗交流,防止“久不挪窝”引发的腐败。二是完善主动接受监督机制。建立健全监督机制,经常地、主动地、动态地监督政法干警的执法行为和作风。定期组织“开放日”活动,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社会民众走进警营、法庭;进一步健全政法机关领导联系四级代表委员工作机制,主动上门征询代表委员对执法工作、审判活动等方面的意见建议。三是提高新媒体时代的沟通能力。强化正面宣传引导,整合网络资源,打造“官方网站、官方博客、官方微博、官方微信、官方手机客户端”等“五位一体”的网络宣传平台,增强政法工作的感染力、影响力,积极凝聚推动政法工作发展的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