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着感情的“承诺”-无锡法院人民法庭“三项承诺”暖民心
作者:陈其生 发布时间:2008-07-02 浏览次数:3165
“热情的服务让我倍感温暖,祝愿好人一生平安。”这是一位徐州当事人给无锡市南长区人民法院扬名人民法庭法官发来的短信息。无锡法院作出“三项承诺”以来,带着感情为群众化忧解愁,已成为法官们办案的常态。三年多来,全市人民法庭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5.3万余件,执结率86%以上,执结标的6亿余元,改判发回率仅0.15%,人均结案数近130件。
“让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让有理有据当事人打得赢官司,让当事人及时实现胜诉的权益。”无锡中院褚红军院长认为,“三项承诺”之所以让群众动容,首先是承诺内容实在,关键在于法官们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带着感情为群众办好每一起案件。
带着感情为民解忧
妻子在交通事故中受伤,家里经济不宽裕。缓交诉讼费后,老赵为妻子讨回了说法,很快拿到了5万余元赔偿款。
这是锡山区人民法院安镇人民法庭通过实行诉讼费减、缓、免等方式,给经济困难群众提供及时司法援助,让受害人拿到了全部赔偿款。类似的案件每年有10多起,多达几十起,通过切实有效地途径向需要法律救助的群众提供帮助,让他们通过司法途径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使他们同样能够感受到和谐司法带来的温暖和关爱。
让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就是带着感情为群众解忧。针对涉及残疾人、人身损害赔偿以及困难家庭的当事人婚姻和财产纠纷案件,北塘区人民法院黄巷人民法庭开辟了“关爱通道”,除了为当事人提供硬件上的便利,对以上三类案件的当事人优先立案,如符合诉讼费减缓免条件,主动告知权利并提示如何申请,当天即可办好全部手续。近年来,已为群众减、缓、免诉讼费近7万元。面对赡养、抚养等纠纷,当事人起诉时经济困难,无法交纳案件受理费,滨湖区人民法院太湖人民法庭和马山人民法庭不是推之门外、置之不理,而是为民所想,尽量采取减缓免的办法满足群众的司法需求,三年来,为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减缓免诉讼收费达30多万元。
推行“四快两缓”工作机制,即开通“快审、快判、快调、快执”的绿色通道,已成锡山区人民法院东北塘人民法庭保护弱势群体的重要举措之一。此举突出加大对城市务工人员、企业下岗职工、城乡困难群众和妇幼、老人、残疾人合法权益的保护。两年来,为20余名困难当事人减缓免诉讼费、执行费8万余元,确保了处于弱势的群众平等享受司法资源,让“有理无钱”的弱势群体不为打官司发愁。
带着感情为民司法
让有理有据当事人打得赢官司,就是带着感情为群众办好案,及时保护老百姓的合法权益,不让有理有据的群众在打赢官司上感到为难、心存疑虑。
“企业保驾护航的卫士,构建和谐社会的楷模。”一家企业负责人及其家属,向滨湖区人民法院太湖人民法庭送来锦旗,感谢法官为企业挽回了损失。
由于筹建新厂房,这家企业通过招投标确定由外地一家工程公司承建,但由于施工质量问题,导致工程停工。该企业起诉要求工程公司赔偿。工程公司则借口支付工人工资并过激方式向企业施压,拒绝提供工程材料和图纸。面对棘手案件,法官们制定了审理方案,多次召集双方核对确定工程图纸,耐心解答双方提出的问题,打消他们心存法官偏袒一方的顾虑。把当事人送来的“好处费”如数上缴后,联系双方当事人交换意见,告知双方有理有据就能打得赢官司,而不是凭关系、靠人情,并指出送钱“走后门”是完全错误的行为。
在法官的努力下,工程质量鉴定部门进行了质量问题鉴定,还针对工程存在的质量问题,提供了最优修复方案及修复价格。由于程序透明、公正,双方对鉴定结论与修复价格非常认可。最后,被告依据判决向原告支付了质量缺陷需修复的费用。原告被法官们公正司法之举打动,执意送来了锦旗。
带着感情为民谋利
群众打官司,图得是公正的结果,更渴求合法权益得到及时实现。让当事人及时实现胜诉的权益,就是带着感情为群众谋福利。
“法官们救了我儿子的命!”王生海的母亲孙美玉来到江阴市人民法院周庄人民法庭,含泪跪谢法官救回了自己儿子的命。
2005年10月,王生海骑车上班途中与一辆重型挂车相撞受伤。被送往医院后,经诊断为重度颅脑外伤。由于病情严重,医药费已所剩无几。母亲孙美玉四处奔波筹集来的医药费又被扒手偷了。面对不堪重负的医疗费,儿子病情病情又日益严重,医院也下达了病危通知书,无助的孙美玉将肇事车主和保险公司推上了被告席。
周庄人民法庭迅速受理此案,但发出的应诉通知遭到了被告拒收。没有医疗费,王生海的手术迟迟没有展开。孙美玉立即申请了先予执行。法官快速审查后认为,案件符合法律规定的先予执行条件。正月十九凌晨,赶到河北的法官冒着零下五度的寒冷执行到10万元,保证了王生海顺利手术。后经依法判决,王生海获得了保险公司赔偿款26万元。有了经济保障,王生海手术非常成功,现已康复。
带着感情为群众谋福利,并不是用感情代替法律法规,而是带着感情为群众化忧解愁,及时实现当事人胜诉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