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正允是江苏省沛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的一名普通法官。多年来,为坚守公平正义,他清正廉洁、倾心为民,赢得了领导、同事和当事人的交口称赞。

(一)

马正允凭着顽强的意志通过了公务员考试和审判员任职考试,成为了一名人民法官。自第一次承办案件,他就把公正廉洁刻在了心里。

200410月,他承办了一起田某和朱某买卖合同纠纷执行案。该案中,田某被沛县法院依法判决承担支付货款的责任。一天,田某不知从哪里打听到了马正允家的住址,在马正允家门口截住了他。田某声称自己是某中学校长,只要马正允中止该案的执行,可以为马正允的妻子安排一份工作。当时,马正允的妻子正下岗在家,上有老,下有小,一家人仅靠他一个人微薄的工资养活。面对田某,马正允当场严词拒绝,并严肃地说:我作为人民法官,公正司法是我的职责,该是什么就是什么,永远不要妄想用歪门邪道践踏法律的尊严!事后,他向家人解释道:我是法官,现在虽然贫穷,但再穷也不能拿百姓的信任赚钱,我们的困难是暂时的,但良心失去了,就再也找不回来了。妻子赞许地看着他,为自己的丈夫感到骄傲。

(二)

马正允善于协调关系,注重做好执行和解工作。无论是面对急于解决生活困难的申请人,还是确有困难无力履行债务的被执行人,他都尽力耐心说服,细心疏导,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从而案结事了。

20068月,马正允执行申请人王某和被执行人蔡某人身损害赔偿一案。该案中,王某和蔡某是同村村民,因为口角而大打出手,王某被蔡某打伤,为此,王某将蔡某诉至沛县法院,最终,该院判决蔡某赔偿王某医药费800元。接手该案后,马正允来到被执行人蔡某家中了解情况。一进大门,蔡某的妻子就扑通一声跪在了马正允面前,泣不成声地向他倾诉。原来,蔡某为赔偿医药费外出打工,但刚去不久就在工地出了意外,摔断了一条腿,正在家中躺着,儿子考上了高中却交不起学费,实在无力赔偿王某的医药费。了解情况后,马正允立即找来申请人王某,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耐心做其思想工作,以取得理解和支持,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由蔡某分期偿还王某400元医药费。事后,马正允再次来到蔡某家中对该案进行回访,并从刚发的工资中取出200元交到蔡某手中说:孩子上学不能耽误,那是一辈子的事,这钱算我借你的,等孩子以后赚了钱再还。

(三)

执行工作直接关系到百姓的切身利益,作为一名执行法官,应时时把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切实为百姓解决问题,才会赢得百姓的信任和尊重。马正允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

今年6月,沛县法院办公室收到了一封感谢信。原来,是一位叫张宇的民工请求该院表扬执行法官马正允。2003年,张宇在唐山给包工头王某打工期间被一吨多重的钢板砸成重伤,经沛县法院依法审理,判决王某赔偿张宇医疗费、误工费共计1.2万元。判决生效后,由于王某千方百计逃避履行义务,200610月,张宇向该院申请强制执行。接手该案后,马正允不辞辛劳多次奔走于唐山与沛县之间,没有吃过当事人一顿饭,没有抽过当事人一支烟。在一次调查中,天空突然下起了滂沱大雨,为了执结该案,他冒雨工作,中午饭也顾不上吃。被执行人王某感动了,当场主动履行了全部赔偿义务,他紧紧握着马正允的手激动地说:有你这样的法官为老百姓办事,我心服口服!一起难案就这样被马正允圆满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