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三个至上” 推动科学发展-省法院践行科学发展观纪实
作者:转载《新华日报》 发布时间:2008-07-11 浏览次数:3733
4月下旬以来,根据中央和省委的统一部署,省法院扎实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党组中心组四次组织集中学习,围绕“如何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人民法院工作全局,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指导人民法院工作”等四个专题,采取重点发言和即席发言等形式,深入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
为突出实践特色,着力解决问题,5月中旬开始,公丕祥院长亲自带队,领导班子成员、各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组成5个调研组,分别围绕全省法院基层基础建设、干部队伍建设、涉诉信访工作、解决“执行难”问题、建立公正高效廉洁司法制度等专题,对全省法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过程中的重点情况和重点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共召开座谈会23个,有关地方党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同志和部分全国和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事业单位代表、人民群众代表及法院干警代表250余人参加。调研结束后,省法院召开全院中层干部和干警代表会议,交流调研成果。院党组多次召开会议,研究调研成果转化方案,提出了一系列制度建设任务。与此同时,坚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意见。院领导班子成员分别深入工作联系点,采取听取汇报、查阅台帐、召开座谈会和走访有关领导机关等形式,认真听取意见,查找突出问题。坚持开门搞活动,向省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各中级法院及本院干警广泛征求意见。目前已收集各类意见建议122条。
从调研和征集了解意见建议情况看,大家认为,近年来,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省法院党组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全省法院工作全局,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和宪法法律至上的原则,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法院检察院工作的文件精神,以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中心,以优化队伍素质为关键,以推进司法改革为动力,以加强基层建设为重点,以营造良好司法环境为保障,团结和带领广大干警开拓进取,求真务实,全省法院各项工作长足发展,整体工作处于全国法院系统前列,为法治江苏、平安江苏建设,率先全面建成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省法院党组认识到,虽然近几年来全省法院工作和班子自身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与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相比,还存在差距。与此同时,法院工作面临不少新情况新问题,也存在一些实际困难,特别在基层法院,案多人少矛盾和经费保障困难问题十分突出。今年1-5月,全省法院受理各类案件405729件,审执结272523件,比去年同期分别增长31.85%和40.69%。其中,基层法院受理各类案件362405件,同比增长34.16%。在案件数量大幅增长的同时,由于多种因素的制约,审判力量没有相应增加,有的地方由于法官待遇偏低、工作压力大,法官流失、法官断层的现象较为严重,因此案多人少矛盾更为突出。在经费保障方面,长期以来,诉讼费收入一直是基层法院经费收入的主要来源。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实施后,诉讼费收入大幅减少,影响了基层法院经费保障。2007年,全省基层法院诉讼费收入同比减少53.63%。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人民法院经费保障问题,安排了办案补助专款,省级财政作了相应配套,但目前经费缺口仍然较大。
通过前一阶段的学习调研和分析研究,省法院党组更加深刻地认识到,推动全省法院工作再上新台阶,必须更加自觉坚定地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全省法院工作全局,切实把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贯彻落实到全省法院工作的全过程和各个方面。一是始终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方向不动摇。坚定不移地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切实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认同、理论认同、感情认同,把人民法院工作放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全局中来谋划、来推进,忠实履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捍卫者的政治责任。二是始终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不动摇。坚持党的事业至上,自觉接受党对人民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在司法领域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委的重要决策部署。坚持人民利益至上,时刻把人民群众的呼声视为加强和改进人民法院工作的信号,把人民群众的满意视为加强和改进人民法院工作的标准。坚持宪法法律至上,严格实施宪法和法律,切实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全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三是始终坚持依法服务发展第一要务不动摇。深刻认识我国发展的阶段性特征给人民法院工作带来的新挑战新任务,更加注重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更加注重推动科学发展,更加注重促进社会和谐,更加注重保障民生,切实履行好政法工作的首要政治任务。四是始终坚持以人为本不动摇。认真分析研究新世纪新阶段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下大气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问题。五是始终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不动摇。全面加强人民法院审判工作、司法改革、队伍建设、基层基础建设等各项工作,促进各项工作各个方面、各个环节协调运转。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省法院党组决心在以下几个方面落实有力措施,切实把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真正落到实处。
围绕大局抓审判,在依法服务大局上有新成效。继续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依法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行为,全力维护社会稳定。重视涉及教育、医疗、就业、社保、住房等关系民生案件的审理,建立绿色通道,实行快立、快审、快执。充分利用互联网、人民来信来访、申诉再审等诸多方式和环节,建立科学、畅通、有效、简便的民意表达机制,及时掌握民生需求,适时调整司法政策。依法审理涉及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优化产业结构的案件,全力支持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的实施。加强对涉及能源资源、生态环境等纠纷案件的审判工作,推动生态文明建设。
围绕创新抓改革,在完善工作机制上有新进展。以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为目标,集中力量攻坚克难,真正解决制约法院工作健康发展的体制性、机制性、保障性障碍,实现法院工作的科学发展。优化法院内部各部门之间的职权配置,优化不同层级法院之间的职权配置,充分发挥基层和中级法院解决纠纷的作用,切实强化省法院的审判监督指导功能。加强司法责任体系建设,建立审判巡视督察工作机制,对违法违规行为及时进行查究。继续推进审判和执行公开,积极推进民事裁判文书网上发布制度、执行案件信息网上查询制度。完善司法为民工作机制,健全和推广人民法庭直接立案制度、巡回审判制度、民事案件速裁审理制度、司法救助制度,努力帮助群众解决诉讼过程中遇到的实际困难。
围绕“五严”抓队伍,在提升队伍素质上有新变化。按照严肃教育、严明纪律、严格管理、严密监督、严厉查处的“五严”要求,坚持不懈地抓好队伍建设。按照法官行为规范和职业道德准则的要求,加强司法作风建设,强化法官司法为民宗旨意识,树立亲民、爱民的良好形象。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扎实推进人民法院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加强司法廉洁教育,加强制度建设,加大对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力度。
围绕“五化”抓基础,在强化基层建设上有新举措。按照“法官队伍优质化、两庭建设标准化、司法行为规范化、法院管理制度化、物质装备现代化”的要求,扎实抓好基层基础工作。努力解决基层法院案多人少矛盾,严把基层法院进人关,确保把有限的政法专项编制用于充实法官队伍;争取增加审判力量和司法辅助人员,逐步缓解基层法院审判力量不足的问题;建立南北地区基层法院挂钩共建制度,审判任务相对较轻的法院抽调人员,帮助人案矛盾突出的法院缓解审判工作压力。
近期,省法院党组将研究制定《关于深入推进全省法院工作科学发展的决定》等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重要文件。同时,针对学习实践活动第一阶段调查研究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抓紧建立健全8项机制,包括建立全省法院审判业绩综合考评机制,完善对审判权和执行权的监督制约机制,建立自由裁量权规范行使机制,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等。(苏法轩)
(2008-0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