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案件猛增三成,人均年审案200多起,我省法院酝酿新政? 法官办案不再“陀螺化”
作者:转载《新华日报》 发布时间:2008-07-21 浏览次数:3727
“2007年全省法院案件受理数首次突破70万件!”在昨天结束的全省中级法院院长会议上,省法院院长公丕祥透露:“今年上半年又较去年同期大幅增长,1?5月,全省法院受理各类案件405729件,审执结272523件,比去年同期分别增长31.85%和40.69%。其中,基层法院受理各类案件362405件,同比增长34.16%。”
“周末我必定要去法院,去干吗?强制一些法官回家休息。”昆山法院院长周健生向记者坦言,“这几年,昆山法院每年案件总数以50%的速度递增,而法官没增加,去年平均每个法官要办200个案件,而今年上半年,办案最多的法官已经审理了200多件案件。”靖江法院园区法庭法官陈燕萍告诉记者,“从前年起,她每年要办300件案件,最多一天开过3个庭,而这个工作量,在她所在的法院不是最多的。案子都有审限的要求,这使得基层法院的法官生活日趋‘陀螺’化。”
除了案件数量急剧增加,房地产开发经营合同纠纷、股东权纠纷、保险合同纠纷、知识产权纠纷等案件适用法律新、涉及面广、矛盾易激化,这些都给全省法院工作增加了更大的压力。
省法院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在案件数量大幅增长、难度增大的同时,由于多种因素的制约,审判力量没有相应增加,有的地方由于法官待遇偏低、工作压力大,法官流失、法官断层的现象较为严重,特别是随着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的实施和民事一审案件级别管辖标准的调整,90%以上的民事一审案件到了基层,基层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十分突出,已经成为制约全省法院工作发展的“瓶颈”。
一方面是案多人少的压力剧增,一方面是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以及人民群众对法院提高司法能力的新要求新期待,如何积极应对?公丕祥院长向记者披露了我省法院正在酝酿的一系列制度性对策。
首先考虑严把基层法院进人关,确保把有限的政法专项编制用于充实法官队伍。争取增加司法辅助人员,为法官配备一定数量的助理,确保书记员数量满足审判工作需要,探索建立“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的办案模式。坚持以审判工作为中心,合理确定审判业务部门人员与综合管理部门人员的配备比例。在综合管理部门工作的政治素质较高、具有丰富社会阅历并学习过法律知识的军队转业干部,可充实到法官助理工作岗位。其次,酝酿建立南北地区基层法院挂钩共建制度,审判任务相对较轻的法院要抽调人员,帮助人案矛盾突出的法院缓解审判工作压力。再次,进一步完善审判工作机制,强化立案、审判、执行工作之间的协调配合,推行繁简分流机制,扩大简易程序和速裁审理机制的运用。加大科技投入,基层法院法律关系不复杂的案件,可分类制作庭审模块和法律文书模板,以加快案件审理节奏和法律文书制作速度。
一方面从流程和人员配置上缓解案多人少的矛盾,一方面则从建立和完善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法院业绩考评制度、强化各级监督问责机制上,确保审判质量不因案件数量剧增而“缩水”。
此次会议明确,法院将进一步健全完善上下级法院领导班子之间的层级负责制度,完善定案把关机制,确保法官办理案件不出问题。任何一个方面出现问题,院长、庭长都要承担相应责任。下级法院领导班子出了问题,如果确属上级法院协管不力的,上级法院的有关领导要承担责任;如果所在辖区的几个下级法院领导班子接连出现影响较大的违法违纪问题,上级法院又未能正确履行协管责任的,上级法院的主要负责人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有关人士指出,缓解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除法院自身努力外,也需要全社会在政策、人员、资金等方面给予理解和支持。(本报记者沈峥嵘)
(2008-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