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风细雨润物无声-太湖法庭司法为民纪事
作者:龚甬钰 发布时间:2008-07-24 浏览次数:2821
“能拿到这么多赔偿款,我们想都不敢想,太感谢法官了。”炎炎烈日下,从法官手中接过补偿款的曹某夫妇,眼里噙满了感激的泪水。
今年4月, 11岁的小龙到待拆除的影剧院玩耍,不慎坠楼身亡。曹某夫妇作为监护人,自身需承担主要责任。但是,最终还是得到9.1万元补偿款。
2007年至今,无锡市滨湖区法院太湖法庭共受理民商事案件1516件,调解结案达到65%以上,连续两年无一涉诉信访和群体性事件。
以最快的速度让受害人得到救助
双眼球破裂、双目失明!靠打临工养家糊口农民工杨某,一场交通事故导致他丧失了劳动能力,家庭经济更是雪上加霜。太湖法庭的法官得知情况后指导他立案,让他提出先予执行的申请,又在3日内赶赴安徽铜陵为他划回10万元救命钱。
“是法庭为我做了主,给了我生存下去的勇气。”谈起2年前发生的这起案件,杨某对太湖法庭的法官还感激不已,而正是这起案件,促使该法庭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于2006年5月设立了交通事故巡回法庭,提出了“让受害人及时得到救助”的目标。
据该法庭庭长南军介绍,目前交通事故案件中80%以上当事人是外来务工人员,他们证据意识淡薄,举证能力低下,维权之旅艰难。
从巡回法庭立案窗口看到一本《交通法律知识宣传手册》,该手册包括诉讼的基本程序、在交通事故诉讼中的举证事项、常见的赔偿项目及计算标准等。将赔偿项目逐一列入,能够自动生成结果,当事人对赔偿标准心中有数。据介绍,法庭编印的这本宣传手册是一本维权指南。
交通巡回法庭成立至今,审理交通事故案件近150件,平均审理天数30天,虽然判决率高达70%,但上诉率仅为2%,而保险公司主动履行率高达85%,履行金额为496.38万元,体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以最便捷的方式让当事人实现合法诉求
今年7月6日,炎炎的烈日烤得人们喘不过气来,中午12点刚过,一个操着外地口音的农村妇女气喘吁吁地跑进法庭,边擦汗边看看墙上的挂钟,自言自语道:“下班了。”然后转身准备离去。在他转身的一刹那,立案窗口内传出了温和的声音:“你好,你有事吗?我们是全天受理立案。”
中年妇女从浙江赶来,几年前与丈夫离了婚,原来抚养小孩费用太低,想通过诉讼增加抚养费。负责立案的法官在15分钟内为她办好了立案手续,并当即送达了开庭传票。
南军庭长说,当事人从大老远的地方赶过来,有的就到了下班时间,等到下午上班后再给当事人立案,多数当事人当天就赶不回去了。为这事,法庭专门开会进行了研究,决定实行中午轮流值班,不能让当事人多跑一趟。
接听来诉先问一声好、当事人进门先说一声您好,递一把椅子请当事人座、送一杯水请当事人喝,送当事人出门道一声再见。这“五个一”是太湖法庭服务礼仪。
为解决文化水平不高、法律知识缺乏、没有聘请代理人的当事人“诉讼难”问题,法庭接待人员一方面大范围受理口头起诉,另一方面印制了格式化诉状,指导当事人填写,消除当事人畏讼心理,完善诉讼指导制度。
以最有利于弱势群体的方式化解矛盾
太湖镇81岁的村民华某因儿子对他不好,跑到法庭哭诉,皱纹交错的脸庞、颤颤巍巍的话语,无一不使得在场的法官们心酸。
了解情况后,法官们立即赶到华某儿子家做工作。起初华某儿子态度强硬,扬言坚决不会接老人回家。数日内,法官们多次上门做工作、反复为其讲解法律。融情融理的话语使华某儿子终于认识到“百字孝为先”的做人准则,表示今后一定善待老人,尽好赡养义务。
法庭对行动不便不能参加诉讼的当事人,上门受理、上门谈话、上门开庭、上门回访。
去年2月,徐某受何某雇请,为何某父母家翻建楼房,上楼板时不慎跌下,腰椎压缩性骨折,住院治疗了30多天,直到现在还没有完全康复。徐某在讨要治疗等各项费用无果后,诉至法庭,可被告何某已去外地打工了,何某父母均已八十高龄,无经济来源。
这是一起难案。法官们一边与当地党委政府、民政部门协调,给其补助,另一方面积极寻求村委组织的帮助,最终做通了何某的父母工作,愿意将房屋变卖后支付20余万元赔偿款,徐某终于拿到了这笔来之不易的赔偿款。
在审判工作中,太湖法庭对涉及农村建房中人身损害案件、追索赡养费、抚育费等各类弱势群体的案件,实行案件诉讼费缓缴、减缴和免缴,简化申请手续,减少审批环节。近两年,该法庭共减、缓、免诉讼费达到17万余元。